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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烟台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开招聘社保、就业及人社业务咨询工作人员多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岗位名称:电话咨询员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社保、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经验,熟悉就业、失业政策者、有人力资源服务从业经历者优先。
(4)普通话标准流利,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灵活、耐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服务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a.受过刑事处罚、强制戒毒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有不良前科或案底人员;
b.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公职的人员;
c.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d.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e.具有吸毒史的;
f.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g.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h.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i.其他不适合从事服务性工作的。
三、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东大劳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职工统一管理,安排至市人社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从事服务工作。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录用手续办结前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工资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IP属地:山东1楼2022-05-24 15: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