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想问一个资格证书考试的问题,望回复!是这样的,我今年参加了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当时报名填的工作单位是总公司(如:xxx公司)注册地点在广州,但是我的社保和劳动合同都在分公司(如:xxx公司深圳分公司),到时没想到要填分公司,因为二造的时候也填的是总公司,现在也拿证注册了,上周一造成绩出来后过了三门,明年还得考一门,最近看到说什么工作单位要填社保缴纳单位,那我明年报名是填分公司的名称,还是可以继续填总公司的名字?如果填了分公司最后考过了,会不会说前后两年工作单位不一样而把上一年的成绩作废,会不会影响考后审核?望解答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