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约7点50分我到山上捡板栗,发现路边停有一辆三轮车并装有板栗,走到我田里有个老头正在捡用竹杆打下来的板栗苞。我要求他将我的板栗还有他用的一个竹杆一个篓子还有个钳子留下,而他紧紧握着钳子拒不归还我的板栗。他的理由1:是我们这边的汪老三说我家没人可以打,理由2:没有挂不让打的牌子,理由3:别的妇女都可以打回去的,他如果空手回去掉面子,理由4:认为我打板栗不够工钱,目的是为了收他劳动成果。我的理由是你如果将板栗带走别人都可以正大光明来打了,我还怎么收,而且将我未成熟的也打下来了还有树枝也打断了。收你的工具不值钱只是防你下次在来。因我坚持不让他带走板栗并要报警解决,他急了扬言要捅了我。我一边捡起半块砖准备自卫一边拿出手机准备报警,他此时拉着我的板栗架车就朝车水沟方向跑。我骑车到七队桥上拦截并报警(我这边杂声大对方听不清),他却从桥头河边逃走。后到镇上报警,警察简单看过案发地后做的询问笔录定性为偷。我认为是抢,但警察解释说没有发生肢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