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以下简称“二码”联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包括医疗机构、交通场站、行政服务中心、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剧院、室内运动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各类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对未接种人员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
二、全县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所在单位(社区),由所在单位(社区)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接种疫苗原因进行了解,督促其于8月30日前完成疫苗接种。
三、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冷链物流、公安司法、养老福利机构、农贸市场、交通运输、快递外卖、社区及其他防疫岗位、办事收费大厅、铁路公路、出租车网约车、商场售货员、餐饮宾馆、加油站、农村、林场所参与防疫人员、小卖部食杂店、棋牌室、市场监管一线等各类重点行业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督和检查。 四、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所有教职工和适龄学生进行“二码”联查,对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学校劝导在8月30日前尽快接种。
五、全县各党政机关干部、教师及企事业单位员工要带头接种疫苗,应接尽接。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并减少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
六、经审批的各类大型活动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实行疫苗接种准入原则,主办方须严格查验参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活动。
七、全县12至17周岁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到8月30日前要做到“应接尽接”,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除外)导致我县疫情防控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二码”联查要求,共同形成免疫屏障。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丰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24日
一、全县所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包括医疗机构、交通场站、行政服务中心、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剧院、室内运动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各类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对未接种人员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
二、全县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所在单位(社区),由所在单位(社区)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接种疫苗原因进行了解,督促其于8月30日前完成疫苗接种。
三、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冷链物流、公安司法、养老福利机构、农贸市场、交通运输、快递外卖、社区及其他防疫岗位、办事收费大厅、铁路公路、出租车网约车、商场售货员、餐饮宾馆、加油站、农村、林场所参与防疫人员、小卖部食杂店、棋牌室、市场监管一线等各类重点行业人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督和检查。 四、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所有教职工和适龄学生进行“二码”联查,对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学校劝导在8月30日前尽快接种。
五、全县各党政机关干部、教师及企事业单位员工要带头接种疫苗,应接尽接。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并减少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
六、经审批的各类大型活动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实行疫苗接种准入原则,主办方须严格查验参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活动。
七、全县12至17周岁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到8月30日前要做到“应接尽接”,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除外)导致我县疫情防控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二码”联查要求,共同形成免疫屏障。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丰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