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唐xx 汉族,19x×年10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301041xxX×,联系电话186x××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青山祠x×号。
被申请人:湖南省长Ⅹ市人民检察院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1年5月26日作出的编号为长检民监[2021]43010000088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不服长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1民终10390号民事判决,向被申请人提请民事检察监督,被申请人于2021年5月26日作出编号为:2021]43010000088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因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特向湖X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决定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唐xX在长x市中院的庭审中就申明自己没养狗,在湖x省高院回答刘X法官的提问时也肯定了这个说法,在长X市检察院回答助理检察官张x的问题时再次重申了家里没有狗这个事实。区、市、省三级法院的法官及长X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都选择不到现场做调查,用推理与猜想加上偏听偏信的主观臆断就认定狗为唐xX所有。至于狗是什么品种、狗的身高、体长及狗龄等涉及狗的身份信息一概不知,甚至狗在哪里他们都不知道。这样的指认让人哭笑不得。检察官张x认为小区居民应该了解,但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居民指认这件事。张x认为保安丰跃进应当了解,原因是因为丰跃进在小区工作了一段时间,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说法。一段时间到底是多长,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都是一段时间。目前没有任何一份证据证明丰跃进在小区工作了多长时间,也没有任何证据能佐证丰跃进能认识每一位小区居民。而且丰跃进描述的事情经过与小区视频都不相符合,他还把自已描述成了超人,他的视线可以拐数个弯看到整个小区的实时动态。丰跃进说的这些话本身就是笑话,他讲的话不应该被采信,况且丰跃进作为阳成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与刘x阳及唐xX互为利害关系人,他的陈述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可以为寻找证据提供依据,这其实是个法律常识,本案中三级法官及检察官都在这个常识面前装聋作哑,并据此认定狗为唐x×所有,极不正常,让人无法接受。其实几次庭审中阳成物业公司经理韦成都描述了丰跃进将狗送到唐xx家,丰跃进还没下楼狗就下楼去了,这些描述可以反映一个事实,即狗与丰跃进关系亲密,这也在丰跃进的笔录里有体现,他说他吃饭时狗爬到了他的背上,诡异的是这个案件发生以后丰跃进与狗一同消失了。狗到底是谁的,长什么样,狗现在在哪里,这些问题在案卷中都找不到答案,属于非常典型的事实不清。
二、检察院釆信了刘x阳的口述从而认定狗叫导致刘x阳的摔倒,这个认定极不认真,极不负责。从刘x阳提供的一段四十秒长的视频可以看出,视频播放到第二十秒时刘锦阳发现了黄狗,她观察了这只狗将近十秒钟,她发现这只狗没有叫,也没有跑,更没有追赶她,只是一种正常的与她相对而行的狗,狗没有攻击她的意思。她没有选择躲避,她朝狗走了过去。她根本没有躲避,她的判断是对的。狗没有攻击她。狗与刘锦阳在最近二米左右距离时狗与刘x阳在八秒钟的时间段内走出了一个斜钱交叉轨迹。在视频第四十秒时刘x阳从容走进楼梯间。然后她拐一个直角弯走到了电梯门口,距离狗七点五米左右,她说她摔倒了,到过现场的丰跃进也在吴贵平法官做的笔录中描述了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刘x阳摔倒时根本看不到狗,即使她听到狗叫也不可能受到惊吓而摔倒,因为她从发现狗到安全走进楼梯间前后有二十秒的时间,二十秒的时间足可以让任何一个正常人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不至于听到狗叫而摔倒。何况,这只狗只是在小区道路上抬了一下头目送刘锦阳的背影离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只狗叫了。刘x阳为了报销自已的医药费,她在医院说她是不慎摔伤,为了敲诈他人她又说是狗叫导致她摔伤,刘x阳在天心区法院二次开庭时都说是保安扶起了她。根据视频分析,可以肯定的确认冲进楼梯间的红衣男子是个保安,但为了嫁祸于人,刘x阳在中院开庭时又说唐xx扶了她。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为了敲诈肆无忌惮的编造。所以长沙市检察院以刘x阳的口述来划分救助人唐xx的责任,属典型的枉法裁判,唐x×坚决不能接受。
三、盖然性是在无法取得证据的情况推理猜想事实的发生,本案中刘x阳及物业公司韦成,保安丰跃进用口述的故事当证据使用是因为他们不懂什么叫证据,法官及助理检察官不到现场取证而滥用盖然性是一种不负责任不作为的行为,唐xx反复到现场测量,在诉讼过程中搜集刘x阳、韦成作伪证敲诈唐xⅩ的证据,法官及检察官视而不见,既不采信也不解释,进而得到以推理及猜想而得到的莫须有即盖然性的结论强加给救助人是对证据盖然性的滥用,利用盖然性为恶人站台为敲诈方助威陷救助人于绝境的行为必定为整个社会所不容与不齿,必然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令人担忧。
四、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关系,三级法官认为救助人唐x×替刘Ⅹ阳交了住院费就与刘x阳的摔倒有因果关系属于典型的认知错误,张X检察官对因果关系避而不谈不知有什么苦衷。
五、为了敲诈唐xx,刘x阳的女儿湖南省脑科医院某科室主任周艳捏造了黄狗扑倒了刘x阳的事实并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散布,刘x阳的小女儿湖南省脑科医院的工作人员周坚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散布了意外摔伤不属医保赔付范围的谣言,刘x阳的姐姐刘江阳在天心区法院的法庭上捏造了狗咬了刘x阳的事实并咆哮说她们家有的是钱,阳成物业公司经理韦成编造了整改函、捏造了根本不存在的赤岭路派出所,韦成还在庭审时发表了狗抬头必叫的谬论,甚至把唐xX描述成共产党员,继而対唐x×进行人身攻击,律师陈准编造了刘x阳零点五秒倒地的吼倒说,律师郑林青编造了刘x阳一秒倒地的快摔说。所有这些丧心病狂的编造在整个案卷中随处可见,他们呈现出的人性丑恶的一面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
六、本案中的法官及检察官都选择了在办公室足不出户的办案,没有任何一个人到过现场,所以他们无一例外的说不清楚刘x阳到底摔倒在哪里,他们都说不清狗是什样子,狗到底是谁的,狗现在何处,于是案卷中出现了无数个应当,出现了不同版本的狗叫,狗也随时变化,小狗、中型狗、很大很大的狗说的居然是同一条狗。这个案件己经引起了全国网民的高度关注,他们无法想象雷锋的家乡居然有人组团敲诈救助人,更无法理解法官们采用荒唐的逻辑来确定因果关系。坐在办公室足不出户拍拍脑袋去办一件对传统道德与伦理影响深远的案子,稍有不慎必定会影响巨大,也许这也是这次申请复查的意义所在。
此致
湖Ⅹ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唐xx
2021年6月x日
复议申请人:唐xx 汉族,19x×年10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301041xxX×,联系电话186x××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青山祠x×号。
被申请人:湖南省长Ⅹ市人民检察院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1年5月26日作出的编号为长检民监[2021]43010000088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不服长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1民终10390号民事判决,向被申请人提请民事检察监督,被申请人于2021年5月26日作出编号为:2021]43010000088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因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特向湖X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决定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唐xX在长x市中院的庭审中就申明自己没养狗,在湖x省高院回答刘X法官的提问时也肯定了这个说法,在长X市检察院回答助理检察官张x的问题时再次重申了家里没有狗这个事实。区、市、省三级法院的法官及长X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都选择不到现场做调查,用推理与猜想加上偏听偏信的主观臆断就认定狗为唐xX所有。至于狗是什么品种、狗的身高、体长及狗龄等涉及狗的身份信息一概不知,甚至狗在哪里他们都不知道。这样的指认让人哭笑不得。检察官张x认为小区居民应该了解,但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居民指认这件事。张x认为保安丰跃进应当了解,原因是因为丰跃进在小区工作了一段时间,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说法。一段时间到底是多长,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都是一段时间。目前没有任何一份证据证明丰跃进在小区工作了多长时间,也没有任何证据能佐证丰跃进能认识每一位小区居民。而且丰跃进描述的事情经过与小区视频都不相符合,他还把自已描述成了超人,他的视线可以拐数个弯看到整个小区的实时动态。丰跃进说的这些话本身就是笑话,他讲的话不应该被采信,况且丰跃进作为阳成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与刘x阳及唐xX互为利害关系人,他的陈述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可以为寻找证据提供依据,这其实是个法律常识,本案中三级法官及检察官都在这个常识面前装聋作哑,并据此认定狗为唐x×所有,极不正常,让人无法接受。其实几次庭审中阳成物业公司经理韦成都描述了丰跃进将狗送到唐xx家,丰跃进还没下楼狗就下楼去了,这些描述可以反映一个事实,即狗与丰跃进关系亲密,这也在丰跃进的笔录里有体现,他说他吃饭时狗爬到了他的背上,诡异的是这个案件发生以后丰跃进与狗一同消失了。狗到底是谁的,长什么样,狗现在在哪里,这些问题在案卷中都找不到答案,属于非常典型的事实不清。
二、检察院釆信了刘x阳的口述从而认定狗叫导致刘x阳的摔倒,这个认定极不认真,极不负责。从刘x阳提供的一段四十秒长的视频可以看出,视频播放到第二十秒时刘锦阳发现了黄狗,她观察了这只狗将近十秒钟,她发现这只狗没有叫,也没有跑,更没有追赶她,只是一种正常的与她相对而行的狗,狗没有攻击她的意思。她没有选择躲避,她朝狗走了过去。她根本没有躲避,她的判断是对的。狗没有攻击她。狗与刘锦阳在最近二米左右距离时狗与刘x阳在八秒钟的时间段内走出了一个斜钱交叉轨迹。在视频第四十秒时刘x阳从容走进楼梯间。然后她拐一个直角弯走到了电梯门口,距离狗七点五米左右,她说她摔倒了,到过现场的丰跃进也在吴贵平法官做的笔录中描述了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刘x阳摔倒时根本看不到狗,即使她听到狗叫也不可能受到惊吓而摔倒,因为她从发现狗到安全走进楼梯间前后有二十秒的时间,二十秒的时间足可以让任何一个正常人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不至于听到狗叫而摔倒。何况,这只狗只是在小区道路上抬了一下头目送刘锦阳的背影离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只狗叫了。刘x阳为了报销自已的医药费,她在医院说她是不慎摔伤,为了敲诈他人她又说是狗叫导致她摔伤,刘x阳在天心区法院二次开庭时都说是保安扶起了她。根据视频分析,可以肯定的确认冲进楼梯间的红衣男子是个保安,但为了嫁祸于人,刘x阳在中院开庭时又说唐xx扶了她。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七十几岁的老人为了敲诈肆无忌惮的编造。所以长沙市检察院以刘x阳的口述来划分救助人唐xx的责任,属典型的枉法裁判,唐x×坚决不能接受。
三、盖然性是在无法取得证据的情况推理猜想事实的发生,本案中刘x阳及物业公司韦成,保安丰跃进用口述的故事当证据使用是因为他们不懂什么叫证据,法官及助理检察官不到现场取证而滥用盖然性是一种不负责任不作为的行为,唐xx反复到现场测量,在诉讼过程中搜集刘x阳、韦成作伪证敲诈唐xⅩ的证据,法官及检察官视而不见,既不采信也不解释,进而得到以推理及猜想而得到的莫须有即盖然性的结论强加给救助人是对证据盖然性的滥用,利用盖然性为恶人站台为敲诈方助威陷救助人于绝境的行为必定为整个社会所不容与不齿,必然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令人担忧。
四、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关系,三级法官认为救助人唐x×替刘Ⅹ阳交了住院费就与刘x阳的摔倒有因果关系属于典型的认知错误,张X检察官对因果关系避而不谈不知有什么苦衷。
五、为了敲诈唐xx,刘x阳的女儿湖南省脑科医院某科室主任周艳捏造了黄狗扑倒了刘x阳的事实并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散布,刘x阳的小女儿湖南省脑科医院的工作人员周坚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散布了意外摔伤不属医保赔付范围的谣言,刘x阳的姐姐刘江阳在天心区法院的法庭上捏造了狗咬了刘x阳的事实并咆哮说她们家有的是钱,阳成物业公司经理韦成编造了整改函、捏造了根本不存在的赤岭路派出所,韦成还在庭审时发表了狗抬头必叫的谬论,甚至把唐xX描述成共产党员,继而対唐x×进行人身攻击,律师陈准编造了刘x阳零点五秒倒地的吼倒说,律师郑林青编造了刘x阳一秒倒地的快摔说。所有这些丧心病狂的编造在整个案卷中随处可见,他们呈现出的人性丑恶的一面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
六、本案中的法官及检察官都选择了在办公室足不出户的办案,没有任何一个人到过现场,所以他们无一例外的说不清楚刘x阳到底摔倒在哪里,他们都说不清狗是什样子,狗到底是谁的,狗现在何处,于是案卷中出现了无数个应当,出现了不同版本的狗叫,狗也随时变化,小狗、中型狗、很大很大的狗说的居然是同一条狗。这个案件己经引起了全国网民的高度关注,他们无法想象雷锋的家乡居然有人组团敲诈救助人,更无法理解法官们采用荒唐的逻辑来确定因果关系。坐在办公室足不出户拍拍脑袋去办一件对传统道德与伦理影响深远的案子,稍有不慎必定会影响巨大,也许这也是这次申请复查的意义所在。
此致
湖Ⅹ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唐xx
2021年6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