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广部分地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遴选确定首批23个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单位,并梳理汇总了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供全国其他中小学校学习借鉴。
通知要求
1. 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
通知指出确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为了解决家长的3点半难题,孩子放学后,家长还在上班,无法顾及孩子的接送及学业问题,对家长的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很多家长迫于无奈只能送孩子去校外培训机构,既能保证孩子的安全,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监控孩子的学习情况。各地中小学应该学习借鉴教育部遴选的典型案例单位,结合当地的情况,要对有需求的学生和城区进行全覆盖,保证家长的后顾之忧。
2. 保证课后服务时间
通知要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可以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各地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应根据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和家长的需求,适当延长课后服务的时间,如湖南省、浙江省创造性地采用了弹性制和错时制,实现了家长“下班接孩子”无缝对接。
3.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习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水平。课后服务不是简单地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更不是看护,而是利用课后时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与“五项管理”相衔接,减少学生的学业负担,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补习、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在学习的内容上也要丰富多彩,满足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各地可以根据各地各学校能利用的资源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开展个性化的课后服务,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4. 强化课后服务保障
通知要求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应以学校教师为主,其他专业人员为辅的方式,要对参与的人员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工作量的考评。
来源:教育部网站
通知要求
1. 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
通知指出确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为了解决家长的3点半难题,孩子放学后,家长还在上班,无法顾及孩子的接送及学业问题,对家长的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很多家长迫于无奈只能送孩子去校外培训机构,既能保证孩子的安全,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监控孩子的学习情况。各地中小学应该学习借鉴教育部遴选的典型案例单位,结合当地的情况,要对有需求的学生和城区进行全覆盖,保证家长的后顾之忧。
2. 保证课后服务时间
通知要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可以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各地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应根据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和家长的需求,适当延长课后服务的时间,如湖南省、浙江省创造性地采用了弹性制和错时制,实现了家长“下班接孩子”无缝对接。
3.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习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水平。课后服务不是简单地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更不是看护,而是利用课后时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与“五项管理”相衔接,减少学生的学业负担,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补习、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在学习的内容上也要丰富多彩,满足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各地可以根据各地各学校能利用的资源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开展个性化的课后服务,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4. 强化课后服务保障
通知要求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应以学校教师为主,其他专业人员为辅的方式,要对参与的人员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工作量的考评。
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