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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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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HZ21DL09QG
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7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
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年预算费用为127万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二年享用,
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为第一次采购确定的合
同价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年度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
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年度考核未通过,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
商,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3日10时00分到2021年06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3日至2021年6月
18日上午10:00-11:00,下午1:00-3:00,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原件扫
描件(截图需带上系统时间,日期不能早于公告开始日期);4)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5)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注(1)以上资料原件阅后退回,复印件留存。(2)以上资料仅为证明报名资格所用,如与投标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材料不符,以投标文件为准,其投标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5日10时00分
七、其他
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年预算费用为127万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二年享用,分年
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为第一次采购确定的合同价
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年度
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年度考核未通过,应重新进行。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1楼2021-06-17 02: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