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投诉 李开开(身份证号:411422199505111813 家庭住址:河南省睢县西陵寺镇油坊村25号。 联系电话:17710383646)违法出租房屋,并违约且拒绝退还房屋押金。我于2019年8月在回龙观龙锦苑东五区向二房东李开开租了一间房屋;并于2019年08月30日通过支付宝交于李开开一个月租房押金(见附件),期间由于房屋出售,李开开违约,我们被迫于2020年11月15日已搬出房屋 。按照协议,我们搬出当天返还押金的时限。但是截至目前租房押金一直未返还。我通过拨打电话和微信进行多次询问无果(见附件)。并且租房期间一直不开租金发票(见附件)。
请相关部门调查李开开(身份证号:411422199505111813)以下违法行为1.违法出租房屋。 2.偷税漏税,不开租金发票事件。3.拒绝退还租户租房押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