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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于经济解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9-21 15:13回复
    第一节:现象必有规律
    我的书桌在窗旁。是深秋了。纱窗外,风摇翠竹。在人烟稠密的香港,窗外可以见到茂林修竹的环境是不容易有的。杜甫所写的「无边落木萧萧下」,香港的人见不到这景象也会相信,那是为什么?是深秋,这里的竹还绿得可爱,那又是为什么?今年的气温下降得较早,只不过十一月初,已寒气逼人。两个月前我在窗外还见到的蝴蝶,现在已不知所终。但我知道,明年六月蝴蝶还会再来。我怎能这样肯定呢?
    窗是向东的。我每天在晚间写作,没有在书桌旁见到太阳的上升,已有好几年了。但我不用看见,也敢跟任何人打赌,在早上我可以在书桌旁的窗外见到太阳。我见到海,知道海水是咸的,也知道潮水的高低与「月有阴晴圆缺」有一定的关系。少年时,我是钓鱼能手。见到海,我就想起钓鱼乐事。钓者负鱼,但却知道鱼的品性。月圆之夜,乌云盖天,是钓黄脚的大好时机。这是规律。
    大自然的规律是任何识者都会同意的。人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向窗外远眺,香港置地公司所建的置富花园的房屋,与政府所建的廉租的华富,一左一右。后者比前者人烟稠密,任何人都会同意,不用调查了。在这些住宅区中较近我家的碧瑶湾,人口的密度比置富的还小一点。较高级的住宅,人口密度较低。这是规律。在更近的山坡上,木屋三三两两。这些木屋很简陋,是僭建的。僭建的房子没有地权,比有地权的房子简陋得多了。这也是规律。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9-21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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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不管是大自然或人为的现象,都有规律可寻。事实上,我们不可能找到任何现象,是完全没有规律的——虽然有些现象,其规律要深入研究才能发现。现象有规律,自古皆然。我们知其然,但不一定知其所以然。既知其然,就很想知其所以然,这是人的好奇心。我们要作解释,科学也就由此而起。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09-2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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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的形成是基于三个重要的信念,是任何对科学有兴趣的人都要遵守的。第一,凡是现象或行为,其存在是靠主观的判断,而大家决不能在这主观上有分歧。我说太阳正在上升,是我个人的主观判断,要是你不同意,认为太阳正在下降,那么我和你就不可能一起科学地解释太阳的现象了。我看见的是花,你看见的也是花;我说下雨,你也同意雨在下,是科学一般化的第一个条件。当然,世界上有一些人,什么也不同意。这些人非与科学绝缘不可。
        奇怪的是,大家对主观现象的认同,是莫名其妙地容易一致的。一个现象,就算是主观不同,同意这现象的存在也不困难。例如,有色盲的人,会同意某一种他自己看不到的颜色的存在;失聪的人,听而不闻,但也不会否认有声音这回事。
        主观的现象被客观地认同、共信,是科学的一个基础。但有一些主观的事,是不能为大众所认同,难以共信,所以这些事是科学以外的了。例如,中国大陆常提及的特异功能,信者言之凿凿,但不相信的人也屈指难算。我在北京曾看过最有名气的特异功能的表演,认为是假得离谱,就不相信了。特异功能是科学以外的事,不仅因为我不相信,也不仅因为很多人不相信,而是因为没有人曾严格地以考证的办法,使不信者信服。这好比一些人相信上帝,另一些人绝不相信,而从来没有人成功地证实上帝的存在。这不是说基督教或其它宗教没有意义,而是说宗教并非科学。
        科学的第二个信念,是前文提过的:所有被众所认同的现象,都是有迹可寻,有规律的。某些现象的规律,是要经过很大的努力才能发现或被证实。经验告诉我们,现象的规律一向都是那样墨守成规,所以一个新现象的发现,虽然其规律不易找到,但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一定会坚信这规律的存在,百折不挠地寻求。
        为什么现象的规律是这样重要呢?答案是:假若现象的发生毫无规律,完全是随便或偶然(random)的,不可能知道与任何其它现象有联系,那么这现象就不可能被有系统地解释了。无迹可寻的现象,事前既无迹象,事后也没有根据,好象是耶稣升天似的,不能以逻辑推断。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是因为世界上没有毫无规律的现象。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9-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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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带来第三个必需的信念了。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一定要坚信任何事情的发生,决不会是无缘无故的。推测(不是预测)与解释是同一回事。假若我们推测在某一些情况下,由于某种缘故,某一种现象就会产生,那么这现象的产生就算是被解释了。例如,苍蝇的飞行速度不及飞机快,但因为牛顿的万有引力,在机舱内苍蝇可以向前飞。解释苍蝇在机舱内可以向前飞,与推断苍蝇在机舱外飞时则不及飞机快,是用同一理论。假若苍蝇与飞机速度毫无规律,又或是这二者的速度在不同情况下无法比较,那么我们就无从解释机内或机外的飞行现象,科学又从何说起呢?
          主观的现象要被众所认同,得有固定的规律,而其发生或出现,是必有原因的。这些是科学的必需条件。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0-09-2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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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事实不能解释事实
            在科学上,现象(phenomenon)、事实(fact)、行为(behavior)或观察所得(observation)是同一回事——虽然有些现象是不能由肉眼观察到的。
            解释现象是需要非事实的抽象理论的。为什么事实的解释要牵涉到抽象的思想那方面去呢?答案是:事实的规律不能不言自明,自我解释。天下雨,天上一定有云——这是现象的规律——但雨的出现不能解释云的存在。小麦在泥土中生——这是规律——但泥土不能解释小麦。私有产权带来经济繁荣——这也是规律——但繁荣不能解释为什么有私产;倒过来说,也没有解释能力。事实的规律只可以使我们知其然,但却不能使我们知其所以然。
            假若甲种现象的发生会连带乙种现象的发生,而我们跟说甲解释了乙,或乙解释了甲,我们就会有两个困难。第一,世界上的现象规律何其多也。数之不尽的现象规律,假若真的能自我解释,那么在任何一门科学内,理论就汗牛充栋,各个不同,毫无一般性的解释能力了。一个现象若真能解释另一个现象,那么只要某一现象的规律被发现了,我们于是以为这规律就有了自我解释,那么人的推理思想又有什么用场呢?第二,有规律的现象,在不同的情况下,其规律可能会改变。例如,羽毛应该下降,但在风中却可能上升。若以风解释羽毛的上升,那么有风而石头不上升又怎样了?我们应该以什么原则来分门别类呢?我们要找的原则,是一个科学的原理或理论。我们可以说,科学的一个用途,是将现象分门别类,作有系统的安排。
            宾纳(K. Brunner)说:事实不能以事实作解释。佛利民(M. Friedman)说:事实的规律是要被解释的。在经济学界内,说得最好的还是马歇尔(A. Marshall):「这些争议的经验告诉我们,除非经过理智的考究与阐释,我们不可能从事实中学得些什么。这也教训了我们,使我们知道最鲁莽而又虚伪的,是那些公开声言让事实自作解释的理论家,而或者无意识地,自己在幕后操纵事实的选择与组合,然后提出如下类的推论:在这之后所以这就是原因。」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0-09-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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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特殊理论与套套逻辑
              我们都知道,同样一件物品,在很高的山上其重量是会减少的。地心吸力的理论解释了这个现象。但在牛顿之前,人们会怎样想?我们知道在很高的山上,气温会下降的。假若我们说,寒冷的温度,由于某些缘故,会使物体的重量减少。这是一个理论。要证明这理论是对的,我们把同样的物品拿到海平之地,把它放在冰冻的房内,衡量其体重,但发觉体重没有减少,那么温度之说就被推翻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09-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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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文将会解释,凡是有解释能力的理论,都一定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refutable by facts),但却没有被事实推翻。以温度下降来解释物体重量减少这个理论被事实推翻了,我们应不应该视之为错呢?这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假若我们不管其它情况,一被事实推翻的理论就当作是错了,那么所有理论都是错了的。那不成。被事实推翻了的理论是可以挽救的。以上文的高山物体重量的例子来说,温度下降之说是被推翻了,但我们可以说,在高山上,不仅气温较低,风也较大。于是,我们再作实验,将同样的物品放在冰寒之室后,加上电扇,再衡量其重量。这一衡量,又发现那温度之说是被推翻了的。
                我们再接再厉,指出高山上的山坡是倾斜的。于是在有电扇的冰室内加上斜板,将物品安置在斜板上衡其重量,又发觉温度之说不可信。绝不气馁,我们继续指出高山的位置海拔上升。于是,我们耗巨资,将冰室高筑至云霄。终于,我们重复了高山上的情况,有冰寒,有电扇,有斜板,有高度,物体的重量果真少了,所以温度的理论是被证实了的。这个理论没有错,但却是一个特殊理论(ad hoc theory)。特殊理论也是理论,不过因为过于特殊,一般性的解释能力就谈不上。这不是理论的内容不足,而是内容太多,以致内容稍为一改,理论就会被推翻了的。
                任何科学理论,若被事实推翻,我们总可以多加条件来挽救的。但挽救理论是须付代价的。过大的代价就不应该付。一个特殊得只能解释一个现象而完全不能伸展到其它现象去的理论,是毫无一般性的解释功能,所以其解释力小之又小,其代价是太大了。被事实推翻了的理论可以挽救,也往往应该挽救,但不应该付出过大的代价。代价是否过大的衡量准则,是要基于一般解释力的大小。大小有程度之分。我们不应该见一个理论的解释能力不够广泛就放弃它--今天不够广泛的理论,明天可能有较广泛解释能力的取而代之,但在此之前,不够广泛的理论可能是最有用途的了。
                世界上有真理,但没有不可以被更佳理论代替的理论。科学的进步,不是因为对的理论代替了错的,而是因为较有广泛解释能力的,代替了较狭窄的。人的思想可以深不可测,今天认为是绝佳的,明天可能被更有用场的代替了。在科学发达的今天,我们还未能将我们的思想能力加以限制。正相反,因为近四十年来科学突飞猛进,我们有更大的理由相信,人的思想所及,可能永无止境。
                一个特殊理论,若是特殊到只能解释一个现象--如上文所述的例子,只能解释某物体在高山上的重量--是站在科学理论的一个极端,完全不能一般化,用场极少。站在另一端,却是一般化得离谱,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可能是错的「理论」。不可能错,是因为完全没有内容。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套套逻辑(tautology)了。特殊理论内容太多了,而套套逻辑则没有内容。所以可取的理论,一定是在特殊理论与套套逻辑之间。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9-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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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套套逻辑,是指一些言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是错的。说得更严谨一点,套套逻辑不可能被想象为错!举一个例,假若我说:「四足动物有四只脚。」这怎可能会错呢?句子内的后半部重述了前半部的意思,即使我们花很大功夫也不可能想象到它在怎样的情况下会是错的。在地球上、火星上它不会错,在宇宙任何地方它也不会错。这句话的一般性确是厉害,但内容究竟说了些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说!我们想破脑袋也知道是对的,但不知其内容。那是说,套套逻辑的内容是空洞的,半点解释能力也没有。
                  一般而言,套套逻辑并不是「四足动物有四只脚」那么简单,那么一目了然。空泛而没有内容的,而又不可能错的「理论」多的是,然而很多时就是大学博士也不易察觉。且让我举一些例子吧。
                  在经济学上,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假设是:每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但一个人抽烟或跳楼,对自己的身体是有害的。假若我们说抽烟或跳楼的行为,是因为「争取个人最大利益」,那就是套套逻辑了。在那个假设下,任何行为都算在其内,以「争取个人利益」来「解释」抽烟或跳楼,不可能错,因为假设的本身是一般地包括了人的所有行为。但如果所有人的行为都是定义地、空泛地被解释了,那么整个经济学就没有什么内容。
                  举另一个例子。有一位经济学者,试图以事实考证,私营企业的生产成本是否那企业所能做到的最低成本。但根据经济学的定义,所有私营企业,为了要图私利,必定会尽可能减低生产成本。于是,这位学者所试图的考证是套套逻辑,不可能错,但也没有内容,因为定义本身不容许有可以减低生产成本而又故意不减低的行为。佛利民(M. Friedman)对这位学者的考证工作,可圈可点地下评语:「愚蠢的问题,当然会得到愚蠢的答案!」什么是愚蠢的问题呢?不可能有第二个答案的问题--或答案不可能是错的问题--就是愚蠢了。
                  是的,套套逻辑并不肤浅,往往不是一目了然,甚至可以连饱学之士也看不出来。三十多年前,一位哈佛大学的研究生拿到经济学博士衔,其论文被该校选为最杰出并颁以奖状。后来该论文出版成书,大事宣扬。艾智仁(A. Alchian)读后所写的书评更有名。艾氏精辟地指出,获奖的整篇论文都是套套逻辑,不可能错,没有内容。这书评使哈佛尴尬之极。试想,一个博士学生的套套逻辑,可以使大名鼎鼎的哈佛经济学系的高手教授也看不出来,我们又怎可以低估这种逻辑的「高深」呢?
                  我说套套逻辑不可能错,没有内容,但并没有说这种言论绝不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事实上,很多重要的科学理论,是从不可能错的套套逻辑所提供的概念而引起的。套套逻辑有一点很可取的特色:它有极大的一般性。假若我们能把范围加以约束、收窄,有时可以促成一个有内容的--可能错的--理论,其解释能力之强,令人拍案叫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0-09-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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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学内,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出一些例子。例如,上文所提及的「争取个人利益」与抽烟,把这二者天经地义地--好象下定义似的--混为一谈,是套套逻辑,没有内容;但假若我们能加以一些约束条件(即局限条件),使我们能推断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会多抽烟、少抽烟,或戒烟,那么理论就有内容,可以被验证。
                    另一个更为明显的,从套套逻辑变为大有用场的理论的例子,是货币学说中大有名堂的币量理论。这理论的起点分明是套套逻辑:货币量(M)乘货币的流通速度(V),等于物品的价格(P)乘物品的成交量(Q)。这个MV=PQ的方程式不可能错,是因为前者(MV)与后者(PQ)只不过是从不同角度看同一数量。既然不可能错,这方程式就成为一个定义,又可以写为MV≡PQ了。很显然,这定义没有解释什么现象。但因为它提供了一个角度看世界,有启发力,若能适当地加以约束,就变为重要的币量理论,大有解释能力了。费沙(I. Fisher)、佛利民等学究天人,成功地指出在什么情况下货币的流通速度在大致上是固定的,继而指出币量(M)与价格(P)的连带关系。近四十年来,币量理论被高手搞得千变万化,异彩纷呈,但归根究底,还是源于一个套套逻辑的概念。
                    有人说,三十多年来在经济学上大行其道的高斯定律(Coase Theorem)是套套逻辑。但我认为高斯定律大有用场,是因为识者可以将之技巧地加以约束,千变万化,引出不少具有灵活的、解释现象能力的理论。同是套套逻辑,到了本领不同的人手上,就会有截然不同的威力。那些批评高斯定律是套套逻辑而置之度外的人,可谓不知天高地厚。至于高斯定律是什么,我们要到本书的下半部才详尽地分析。
                    我们可在特殊理论及套套逻辑这两个极端之间下些结论。特殊理论内容过多,只能特殊地解释一个现象,完全没有一般性的解释能力。但特殊理论总要比完全没有理论好。嘉素(R. Kessel)说得好:「没有任何理论在手,什么辩论也胜不了。」只能解释一个现象,是比一个现象也解释不了优胜的。但好的科学理论,必定有一般性;不然的话,理论多如现象,那岂不是乱七八糟了?
                    另一个极端是,套套逻辑广泛之极,不可能错,但如此一来,其内容就变得空洞,不边际。套套逻辑的解释能力,比特殊理论还有所不如。但套套逻辑可以是个重要的概念,可以有启发性,因为它可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新的角度看世界。认为套套逻辑内容空洞而置之不理的人,是低手。高手不会放弃任何角度看世界,而一旦认为大有瞄头,他们就会施出浑身解数,加上各种约束或局限条件,使套套逻辑增加内容,巧妙地将「定义」变为可以解释现象的理论。
                    大有可取的、足以解释世事的理论,都一定是在特殊理论与套套逻辑这两个极端之间。科学的进步,往往是从一个极端或另一个极端开始,逐步地向中间发展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0-09-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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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可能被事实推翻的重要性
                      假若读者问:在整个科学方法的结构中,哪一点最重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0-09-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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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理论的推测一定要「可能被事实推翻」。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是没有解释能力的。可以说,所有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的主旨,是要创立一些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句子或言论来作推测的。换言之,科学不是求对,也不是求错;科学所求的是「可能被事实推翻」!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就算是被证实(confirmed)了。前文我说过,推测现象的发生与解释现象是同一回事。推测可能被现象推翻,但却没有被推翻,现象的发生证实了推测,那么现象就算是被解释了。当然,一个现象可以有多个理论解释。我将会在下文谈及不同理论的取舍问题。
                        但这里我要说的重点是: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之所以没有解释能力,是因为这样的理论不可以被事实验证。套套逻辑不可能错。既然不可能错,又怎可能被事实推翻呢?一个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是一定要可以在想象中是错了的。套套逻辑不可能错,连在想象中是错了也不可能,所以没有解释力。除套套逻辑外,我们还可以指出其它四种情况,可使理论不能被事实推翻,因而废了理论的解释力。这些是第五节及第六节的内容。
                        可能被事实推翻是重要的,但假若一个理论的推测被事实推翻了,我们只有两个选择。其一是将现有的理论放弃,另创理论;其二是设法附加条件以资挽救,但正如前文谈特殊理论时提及过,这样挽救理论须付代价,而代价是不应过大的。今天可能被事实推翻而没有被推翻的理论,明天可能晚节不保——这是科学进步必有的过程。但今天还没有被推翻,在今天也就有其用场。解释现象的用场是衡量理论的最重要准则。理论是不应该以对或错来衡量的。
                        以句子或言论作推测,是以可以被验证的含意(testable implication)为主。这些含意是由理论推出来的。在逻辑学上,最重要的含意规则很简单:假若A的发生含意B的发生(A→B),那么B的不发生就含意A的不发生(Not B→Not A)。这是最基本的验证方法。举一个例:假若下雨(A),天上就一定有云(B),其含意是,没有云(Not B)就一定没有雨(Not A)。假若没有云但却有雨,那么下雨(A)必定有云(B)之说就被事实推翻了。
                        验证一个理论含意的唯一办法,是以事实反证。这点很重要。要验证下雨必定有云这个含意(验证A→B),是要以没有云就没有雨(Not B→Not A)的事实作反证。以没有雨就没有云(Not A→Not B)来验证,是一个很常见的谬误(在逻辑学上,这谬误叫做Fallacy of Denying the Antecedent)。A的发生含意B的发生,A的不发生完全不含意B会怎样。说没有A就没有B,是谬论,但在谬论中过日子的人何其多也!例如,经济学假设每个人都会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A),所以在某些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努力工作(B)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0-09-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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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低手认为人不一定争取最大利益(Not A),所以在同样条件下每个人不一定努力工作(Not B);这是谬论。
                          一九四六年,一个名为纳斯德(R. A. Lester)的经济学者,发表了一篇举世瞩目的文章。他调查研究波士顿的私营运输公司雇用司机(驾驶员)的政策之后,就直指经济学上大有名堂的「边际生产定律」是错了的(「边际」一词,过些时我才作阐释,该词于此并不重要)。根据经济学的假设,每一个私营企业会设法争取最高的利润,所以在雇用货车的驾驶员时,在边际上一个驾驶员的生产贡献所值,是会等于他的工资(这就是「边际生产定律」其中的一个含意)。纳斯德遍问波士顿的运输公司的主事人,发觉他们往往不管「争取最高利润」为何物,所以就说,边际生产定律是错了:驾驶员的工资,不会等于他们在边际上的生产价值的。这就好象上文所说的没有雨就没有云的谬误。
                          我可举一个有趣(而非事实)的例子,来说明「A→B,所以Not A→Not B」这个谬误。话说有一群人,每个都是**,对世事茫然不解。经济学者却假设他们每个人明智地争取最大的利益。事实上,这些人都是**,所以这个经济假设显然是错了。这些**听说汽油站很好玩,于是每个人都开办油站了。因为是**,他们之中有些把油站建在荒山之上,有些建在密林之中,也有些建在海上的。没有公路汽车经过,油站怎可以生存呢?但他们当中有几个同样的**,却胡里胡涂地把汽油站建在公路旁。过不了多久,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只有在公路旁建油站的**能生存。事实上,他们是不知自己所为的。经济学者假设他们懂得怎样争取最大利益,显然是错了的,但留存下来的油站,却刚刚与争取最大利益的假设不谋而合。假设**懂得怎样争取利益虽然是错了,但却准确地推测了**建油站在公路旁的行为,这些行为于是就被解释了。说他们不知所为,所以油站不会建在最有利可图的地方,是谬论。
                          中国古代有一个传说,认为月蚀是一只很大的天狗把月亮吃掉。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中国人曾以这无稽的假设,准确地推测了月蚀所发生的时刻!这个月蚀时刻理论是错了的,但却大有解释(推测)能力,算是有用的理论了。我们今天的月蚀时刻理论代替了中国古时的,不是因为今天的对而昨天的错,而是今天的有较大的一般性,可以解释天体中的其它现象。说不定到了明天,今天的月蚀时刻理论也可能被证实是错了的。但对或错都无伤大雅。套套逻辑是绝对的,但没有解释力。有解释力的理论可能错,但更重要的是可能被事实推翻。不管是对还是错,有解释力的理论就是有用的理论。说没有天狗吃月亮,所以不能以此准确地推测月蚀的发生,是谬论。我们要将问题分得一清二楚。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0-09-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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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模糊不清与互相矛盾
                            可以解释现象的理论,必然有被现象(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这是任何一个忠于实证科学的人的座右铭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0-09-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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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前文不厌其详地提及过,像套套逻辑那样的、不可能错的「理论」,因为不可能被事实推翻,所以就全无解释力了。然而除套套逻辑以外,还有四种情况会使一个理论免于被事实推翻的可能。在这第五节内我先谈两种;最后两种情况将于第六节评述。
                              首先要谈的,是我以前在其它文章里曾打趣地称之为「高斯第二定律」的。在他那篇发表于一九六○年的石破天惊的雄文(那世称「高斯定律」即源于此)中,高斯提出了一个人所共知,但在此以前没有人曾明显地提出来的哲理。在千方百计地试行理解庇古(A. C. Pigou)的经济分析但总不明其所指之后,高斯写道:「模糊不清的思想,是永远不能清楚证明是错了的。」
                              是的,概念或分析模糊不清,不可能清楚地错,所以也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实推翻了。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一个先决条件是:理论的本身要首先清楚地显示,它有错的可能性。「下雨有云」可能错(但从来没有错);「春天开花」可能错(也从来未曾错过)。但假若我们不清楚什么是云,怎样才算是春天,对或错又从何说起呢?
                              在经济学上,模糊不清的概念多的是,所以无法以事实验证的理论——不可能清楚地被事实推翻的——层出不穷。最有名的模糊不清的理论,是马克思的《资本论》。例如「剩余价值」究竟是什么?一些学者说是租值,一些说是利息,一些说是利润,另有一些说是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说来说去都不清楚。马克思本人说「剩余价值」是资本家付工资后所余下来的,但其它生产成本还没有被全部减除,又怎可以说是剥削工人之所得呢?其它在《资本论》中的概念,如「上层建筑」之类,也是模糊不清的。
                              奉马克思为神明的中国领导者,懂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但他们没有指出,马克思的理论从来没有人试用事实加以验证。中国不验证可能不奇怪,但为什么西方的学者也没有将马氏的理论付诸验证呢?答案很简单:模糊不清的理论,是不能被验证的。很不幸,不可能是错的理论,竟然被一些盲目附从的人认为「不错就是绝对」。这是科学之外的逻辑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09-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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