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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进口木炭报关商检代理,木炭进口清关流程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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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木材如果是濒危物种,需要进口当地农林局办理濒危证明。
目前由于很多木材被列入濒危物种,特别是紫檀属的紫檀木类和花梨木类和黄檀属里的香枝木类的都是需要濒危物种许可证才应许进口。其他红木需要非濒危物种证。
要进口木材具体.海.关.编码(Customs code)。
出口国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igin),
出口国植检证(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拉丁文品名(Latin name)
中文品名(Chinese name),
贸易合同(Trade contracts),
装箱单(Packing list),
提单(Bill of lading),
商业invoice(Commercial invoice),
熏蒸证书(Fumigation certificate)
二、木炭进口清关流程:
1、木炭货物发至港口/口岸
2、安排换单手续
3、塑料塑胶进口报关申报
4、海关出税
5、海关核税、缴税
6、放行
7、派送至指定仓库


1楼2020-06-02 14:26回复
    三、进口报检要求:
    1报检时间
    收货人必须在货物进境前或进境时,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证单,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由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未报检验检疫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
    2报检地点
    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外贸易合同或者运输合同约定进口商品检验地点的,在约定的地点进行检验;未约定检验地点的,在卸货口岸、到达站或商检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检验。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及《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规定,进境货物应当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和卫生检验机关报检。所以,进口木炭作为植物产品,为便于实施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监管,应当向进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关报检。
    3单证及要求
    (1)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检验检疫地点和期限内,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如是收货人委托其代理人报检的,还需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在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时,一般以同一合同、同一发票、同一提单填写1份报检单为宜。


    2楼2020-06-0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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