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局长春客运段对于我周阳揭发检举的, 三名车长长票短补事件!,给出最终处理决定是,袁雪冰没有处理,王帅给予警告处分,李健给予当月工资罚款一千元的处理决定,这三位车长的行为是严重的路风事件,知法犯法,不服从管理。难道做为一名党员,一名车长不应该以身作则吗?严于律己吗?领导是怎么选拔车长的呢?有没有买官卖官行为啊?这样的车长是怎么上来的让我们职工非常疑惑。段里做出这样的决定是不是这三位车长的保护伞出手相助了?请全路职工和领导看看长春客运段的做事方法和处理事件的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是否让每名职工心服口服。我还会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应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