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换证企业“承诺准营制”覆盖面。适逢疫情期间需到期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受“上年度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等条件限制,允许其自愿采用“承诺准营制”先行领取新证书。所有“承诺准营制”需现场检查的企业,检查期限由原来的新证书领取后2个月内,延长至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
二、允许零售连锁门店人员临时调度。疫情期间,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属的门店工作人员和药学技术人员(含执业药师),为避免员工跨区域上班、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到岗等情况,可以由连锁企业总部对门店工作人员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统一临时调度。
三、延期药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疫情期间,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年度健康体检到期的,在相应人员已按要求领取个人“绿色健康码”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延期至疫情结束,再开展健康体检。
四、自行统筹仓储设施设备验证与确认。疫情期间,冷库、冷藏车等冷链设备和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年度验证与确认到期的,企业在对设施设备年度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再组织开展验证与确认工作。
二、允许零售连锁门店人员临时调度。疫情期间,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属的门店工作人员和药学技术人员(含执业药师),为避免员工跨区域上班、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到岗等情况,可以由连锁企业总部对门店工作人员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统一临时调度。
三、延期药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疫情期间,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年度健康体检到期的,在相应人员已按要求领取个人“绿色健康码”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延期至疫情结束,再开展健康体检。
四、自行统筹仓储设施设备验证与确认。疫情期间,冷库、冷藏车等冷链设备和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年度验证与确认到期的,企业在对设施设备年度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再组织开展验证与确认工作。
赎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