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周我在海泉超市遇见的情形,跟我工作性质也息息相关,我希望每个公民应该树立良好的家庭美德。这位新绛希望学校的男教师,我通过打听到他父亲确实是新绛国税的,说起他家这件事,这位朋友说到,都是住到一起矛盾慢慢积攒成的结果,父亲不让小两口单独出去住,家里一个已婚的姐姐常年住家里,连小孩6口人住一个单元楼,大姑子和媳妇估计有矛盾,父亲护着女儿和人家媳妇发生矛盾,弄得两口子离婚,可怜的是小孩......听到这件事,我打听到现在小孩的情况,为什么上次在海泉超市我看到小孩哭着要妈妈,孩子的奶奶如此态度强硬,把孩子抱走。我通过一位中间人了解到,离婚一年女子这边通过不下七八个亲属调节探视孩子的事情,男子家庭不让女子探视,小孩当时才两岁多,一年后女子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探视权,在法院开庭前一天男子主动联系让探视,并提出一个月只能探视小孩两个小时,只准在海泉生活广场四楼游乐场看孩子,不允许把孩子带回家,每次探视孩子,小孩的爸爸或者小孩的奶奶寸步不离,不允许带出海泉广场。这位女子想去幼儿园看孩子,依旧被男子家庭阻止。对于这样的情况,婚姻既然已经破裂,就不要伤害到小孩的心灵,我呼吁并且会联系我们关爱妇女儿童组织积极调节这件事,希望我们每个公民应该树立良好的家庭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