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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谁来还我们公道! 我家居住在辽宁省锦州市。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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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谁来还我们公道!
我家居住在辽宁省锦州市。2018年4月26日上午,我弟弟杜洪财34岁,因胃不舒骑电动车去辽宁省锦州市北湖医院检查。中午回到家,医院打电话,说3000元就能治好,所以下午我弟弟骑电动车去辽宁省锦州市北湖医院治疗,办理完住院手续后,开始输液,不到20分钟人就口出白沫死亡!死亡前我弟弟还厉声问医生给打的什么药,医生没有回答。之后人就口吐白沫死亡。我家报警后,医院就把输液带用刀划开,把液体到掉了,药瓶销毁,垃圾桶里的垃圾带都换新的了。
辽宁省锦州市士英派出所出的警,还有一个刑警队也来人了。派出所民警还问医院,为什么谁让你们把输液袋划坏的,并要求医院把丢掉的药瓶找回来。 我们认为派出所和刑警队一定是公正的,可是他们确把被划坏的输液袋让我们保存,我们也不懂,到了法庭上才知道我们保存无效!并且派出所对古塔区法院提供的执法记录仪上的视频,分两段,中间间隔大约有很长时间,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士英派出所和刑警队,作为执法人员的,证据应该谁保管有效,难道他们不知道吗!!?
古塔区法院庭长夏方,根本不让我们说话,也不听,明显的向着北湖医院,说病例邮到北京做鉴定,用了近3个月的时间告诉我们,北京的两家鉴定机构不接收。我想问问夏方夏庭长,你真的去给做鉴定了吗?案子就这样被夏芳以我们家属自负后果结束了! 2018年10月,我们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官庭审很公正,终于给我们说话的机会了,我们觉得有希望了,可案件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结果。
2019年5月17日又收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通知书了!我们又输了!!可笑的是判决书一看就是按照辽宁省锦州市北湖医院的意思写的!!跟庭审时完全不一样!!
这个中级法院太可笑了!!!只看判决书,都能看出来北湖医院有问题,判决却说我们自负结果!!!谁来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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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9-06-25 12: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