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秩
头顶的悬灯里满灌明晃晃的香槟,而真正的美酒是长桌上的高颈杯里滚烫粘稠的红浆,名媛的发髻裙角氤氲的浓醇香风遮掩不住殿里隐隐翻涌的腥气,血族们推杯换盏,攀谈共舞,觥筹交错一如奢靡的中世纪宫廷晚宴。他们备了大餐,换上华服,仆人榨取了待宰的人类最新鲜甘美的热的血,他们自视是日落后最至高无上的王族。
病弱的王子象征性的饮了半杯鲜血,笑嘻嘻的推拒了众人的邀请,只在角落的一隅,同与他一起长大的元懿小姐交谈。在聒噪的小虫子们嗡嗡离去后,坐在轮椅上的陈秩一只手一下下的叩着冰冷的钢制臂拖,另一只手托腮,他向他的奴轻笑起来,他说,元懿,伸出手来。礼服笔挺的王子自胸前的口袋里取出一朵洛丽玛丝玫瑰,他将雪白的花朵放在女孩雪白的手掌上,他一根一根的合住她的细嫩的手指来扣住玫瑰的花茎,刚摘下的玫瑰娇软如绸缎,茎干上的倒刺尖锐细密得像绣缎的针板。元懿握住玫瑰,而陈秩笑着更紧的握住了她的手。吸血鬼的血和他饮用的牲畜的血也没太大区别,或许凉一些,同样是诱人发狂的美得惊心动魄的红色。陈秩看着血液从她的手掌和指缝间滴落。
元懿,你不够喜欢吧?这太不痛不痒了。他向俯身的奴低声说道。他垂下眼睛,脸上的笑意缓慢的熄灭了。他咬住了元懿的耳垂,牙齿用了力,咬破了表面的皮层,把血逗吮进口中。他说,元懿,想要更痛一点,就取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