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在和加盟商签订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时,会有一系列对被特许人有利而对企业有些禁锢的条例。但是我们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为了赚取加盟费用,往往利用主导权来规避被特许人任意解除合同,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一般就不约定冷静期或说是任意解除权的合理期限。
然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中被特许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若特许经营合同忽略被特许人的单方合同解除权,由于合同双方对“一定期限”的理解不同,反而又会使交易陷入更不稳定的状态之中。因此,特许人有必要将被特许人的任意解除权限制在合理期限之内,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
然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中被特许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若特许经营合同忽略被特许人的单方合同解除权,由于合同双方对“一定期限”的理解不同,反而又会使交易陷入更不稳定的状态之中。因此,特许人有必要将被特许人的任意解除权限制在合理期限之内,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