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这个政策是要求登记注册3年之内,每年的在职职工总数都要小于30才能享受减免吗?若公司16年成立,17年在职职工总数超过30人了,那么从17年开始就不能享受减免了吗?
这个政策是要求登记注册3年之内,每年的在职职工总数都要小于30才能享受减免吗?若公司16年成立,17年在职职工总数超过30人了,那么从17年开始就不能享受减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