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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纪检监察领导:我是原沽源县,莲花滩乡,榛子沟大队村民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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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纪检监察领导:我是原沽源县,莲花滩乡,榛子沟大队村民张永丽,现实名举报,张家口市,沽源县,莲花滩乡,榛子沟大队,原书记王文花,会计李向金,村主任张祥,大石门村负责人郑志有,
一,1.利用手中权利发展家族党员,近亲繁殖,使自己在党员中站稳阵脚,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完全为背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之规定。
2.利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套取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510.6亩,(具体数字由县纪委查出)(其中大石门自然村300多亩)作为党的基层干部,严重的违反国家法律,和群众利益,及党的八项规定!这是典型的犯罪,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多年,百姓哀声载道,敢怒而不敢言,典型的村霸,其做法涉嫌渎职犯罪,变相压迫百姓!
3 利用职务之便,承包大石门自然村山坡,名义上以每人出资两万元(共计八万元)承包,但承包款没有发放到山坡所有人员的手里,承包款放到村大队账上,钱款不知去向。(本应这八万元承包款归山坡所有村民得到)
4.利用职务之便将510.6亩地退耕还林款分别给死去的村民,和在有的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开卡挂地,进行套取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给自己及亲属头上多挂地,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每年每人挂地亩数不等!人员不定!(有证据)
王文花,李向金,郑志有,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给无二轮土地承包人员补发退耕还林款,这些钱到底是哪来的?既然能补为什么所有无二轮土地的老百姓享受不到,而只是个别老百姓能享受?一部分老百姓让王文花,李向金,张祥,郑志有按高利息扣了三提五统钱,但是土地未给村民发放,她们为了套取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把这些村民的土地给变向退耕还林!
5.本来应该分给村民的扶贫鸡,被他们利用手中权利,给了自己的亲戚朋友,村民没有分到,后来去扶贫办问询,扶贫办李主任说村干部报上去的都是按户平均分配的!县里扶贫办,扶贫的牛款利息,本来是为百姓某福利的好事,也被他们变成了贪污的渠道,利息没有给村民还和村民收取高利息,关系好的和关系不好的利息高低不等。每年百姓去信用社算利息,都是王文花(原书记)带着去算,完事所有凭条全部被王文花收走,不让百姓保留查看。
6.村民把土地退耕还林后,乡村领导以买树苗为由,扣取村民每亩50元的树苗钱,可是买的树苗并没有全部栽种,而是将树苗成堆成堆的扔掉,工程全部由村干部承包栽种!
7.扶贫给村民的滴灌带,也没有分发给全部村民,有的有,有的就没有,报到扶贫办是按每户都有的!那些剩余的滴灌带不知都哪里去了!
8.扶贫给村民的猪,在他们内定分多少给村民后,剩余的十多头猪被他们全部放在门海沟,当晚他们宰吃了两头,剩余的被他们送给领导和朋友!
9.利用手中权力冒领低保,被低保人员从未享受过一分钱的待遇!
二2018年正月初八,通过向县纪委检举,经过漫长的等待于2018年4月11县纪委回复如下:
1,本应属于百姓的510.6亩耕地被村干部退耕还林,所骗取套取的退耕还林款归村支部所有,具体钱款入到哪里不清楚!随便开销掉,并未给村民进行公益事业,500多亩地的退耕还林款到百姓手里是(一共16年.前八年每亩退耕还林款160元,后八年每亩90元)但他们手里不知道多少!所套取骗取退耕还林款被大队柴米油盐酱醋茶花了,但纪委办案人员,为向检举人说出一项钱款去向,只是让检举人自己看账,(检举人哪里会看账!)县纪委办案人员,也未拿出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条款说可以套取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检举人问县纪委调查人员,有没有向村民调查问询取证。县纪委借调检察院小徐同志说:向村民调查取证没用,他们的话不能作为证据,(那么我们想问问纪委办案人员,向犯罪嫌疑人问询取证就有效吗?)我们认为纪委办案人员并没有认真旅行其职责,工作态度不端正,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敷衍检举人,使检举人无法理解和接受,让检举人对组织,对党失望。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办案期间,办案人员让犯罪嫌疑人协查,我们觉得应该让犯罪嫌疑人回避才对,更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参与办案,应该是审查才对。,而且她和嫌疑人相识多年,这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的保护伞行为)他这是犯罪!
2书记王文花会计李向金,村主任,张祥,郑志有,四人承包山坡款,由举报人一一去电问询,其中三人说法不一
3.被检举人曾多次视法律于不顾,邀请检举人吃饭协商,不让检举人举报,检举人没有答应,乡党委书记崔占全,副书记冀东升,副乡长葛晓峰参加一次,为其求情!(席间乡党委书记崔占全,副书记冀东升,副乡长葛晓峰说:只要不在检举,可以为检举人父母办理低保贫困户等待遇,被检举人拒绝!这是典型的为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其内情不为人知)!原村主任张祥,曾受其他腐败嫌疑人委托,到检举人家里,说给检举人拿点钱就别检举了,检举人没有答应!
二,1.沽源县县纪委给检举人的答复,检举人不认可!二次向国家信访局检举,经过漫长的等待,逐级返回莲花滩乡纪委,由莲花滩乡,纪委书记程秀娟,再次办理。在办案期间,莲花滩纪委书记,程秀娟,在自己的朋友圈发说说,说:这工作没法干了,不干追责,干是惹人,还是拖着吧!然后一个害羞的表情!(我的天啊它还知道害羞!!)她这就是典型的职务犯罪啊!事后检举人把她的懒政不作为乱作为,为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的犯罪行为,给检举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事后向国家信访局检举。知道我们检举她后,多次找人来检举人家里说情,让我们不要再检举她了!我们没有答应!结果我们苦苦等来的,对她的处理结果是,官官相护的,一个所谓的检讨就完事了!(我们认为向她这种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典型的懒政不作为乱作为,为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他这就是犯罪!应当严肃处理,不要让百姓对组织对党失去信心,要严惩基层干部中的蛀虫!)
2,县纪委对他简单的一个处理后,此案已被乡纪委书记程秀娟拖了一个月后,由县纪委陈秀峰接手此案,陈秀峰接手此案后,以看望检举人为由,带乡纪委书记程秀娟来家里,实为程秀娟说情。陈秀峰说:这次我接手此案了,你们就放心吧,我们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结果,期间来过检举人家里三次,说是调查取证,但是问询的都是已经落实的扶贫项目,没有落实的扶贫项目(检举人检举的事项)一个都没有问,百姓问他说,没有扶贫到户的鸡以及牛款的事你们管不管,他只是微微一笑,没有理会。期间,检举人曾问询他案情进展。(如果办案期间检举人没有权利知道案情的进展的话他可以给我们解释,但是他说了一大堆不着边际话,检举人说:陈书记,你不要给我们一些莫能两可的回到好吗?结果他态度恶劣,辱骂检举人说:****嘴,什么叫莫能两可,滚一边去,什么东西!我们想问问领导我们是什么东西,这样的对待检举人。你这种态度能为人民服务好吗?能够为百姓办事吗?典型的官僚主义,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至今未给任何答复!
3.在第一次检举期间,检举人多次向张家口市纪委询问案情督办情况,市纪委人员态度懒散,无视检举人,检举人在向他们讲述案件过程中,他们把电话放在一边走了,事后又打电话问谁接的电话,他们以接电话是新来的人员为由,拒绝告诉那人是谁!市纪委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党组织,一个纪律单位,他们没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没有做到督导下属的责任。如何安抚民心,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
第二个检举问题
检举沽源县纪委办案人员
1,县纪委办案人员在取证期间只听信被检举人的单方面证言,并作为调查证据提交。
2.调查取证来回串改证人证言,视工作纪律为儿戏,不是认真的给证人讲解法律常识后再取证。致使所调查结果不属实!
3.沽源县纪委在调查扶贫贴息贷款时,没有认真走访到位,敷衍了事,和检举人说基本上都走到了,除了不在本地的人员,可是在本地人员,还有很多没有取证就草草了事,我们认为他们这是在包庇腐败分子,没有认真旅行职责,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这也是犯罪!
4沽源县纪委办案人员欺骗检举人,在调查结束后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此案,整整三个星期!而且在2018年11月8日,在检举人强烈要求看调查结果时,以给检举人回访的理由,在榛子勾大队给检举人做所谓的回访!在回访材料上面,我们看到的调查材料上面出现了一些一面倒的现象,在我们次日去县纪委对他们的调查结果提出疑意时,没有给我们正确的合理合法解释,我们觉的他们句句话都是在倾向被检举人,其内情不得而知!
三检举人诉求
1,必须由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带会计师下来查账,沽源县纪委必须回避此案!
2.严惩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办为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人员,严惩基层腐败,懒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基层干部。
4.查出保护伞及裙带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查被检举人的财产来历!
5.纪检监察领导认真审查案件还百姓一片青天,为民请命,为民除害!
被压迫的百姓泣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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