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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残保金政策必知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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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文件规定:补贴对象为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对一级残疾人按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1楼2018-12-14 13:4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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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
    所需材料: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本人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申请流程:
    一,告知
    乡镇残联、村(社区)要按照“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要求,在“入户调研”环节,向每一个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告知护理补贴政策,并提供《德昌县重度残疾入护理费用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也可到所在村(社区)领取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
    重度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交《申请审批表》,也可向进行“人户调研”的工作人员提交。当年未申请的,不予补发。(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驻昌州属以上单位报所在村、社区)
    三,初审和公示
    村(社区)汇总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在其《申请审批表》注明初审和公示情况,报乡镇残联。
    四,审核
    乡镇残联自接到村(社区)上报的《申请审批表》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并汇总填写《重度贱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二级》后,一并报县残联审定。
    五,审定
    县残联接到乡镇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二级)之日起,在1 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定意见,并将审定结果逐级通知到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时将汇总人数上报州残联备案


    2楼2018-12-1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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