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首先要做的是让那些被赋税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百姓能够得到喘息,轻税养民是他竭尽全力在山西、河南推行的做法,这一做法让两省百姓广受恩泽。
宣德五年( 1430) 和六年( 1431) ,黄河连续两年肆虐泛滥,河南开封府所属的祥符、中牟、阳武、通许、荥泽、尉氏、原武、陈留等 8 个县的民居、土地和庄稼几乎悉数淹没在洪水之中,百姓被迫踏上了流亡之路,于是流民骤增。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朝廷仍然坚持照收税粮,那么无疑是将他们逼上了绝路。于谦走遍这些受灾区域,统计受灾的民户和田地,上报朝廷,又请求朝廷减免税粮,朝廷最终同意将河南省受灾地区的一半秋粮折收布绢①。
宣德七年( 1432) 山西省太原府、平阳府、汾州及沁州等处遭遇霜灾,过早降临的寒霜使得秋田颗粒无收,于谦向朝廷陈述后,朝廷理解了于谦对百姓的忧念,停征了上述州府之粮草。宣德十年( 1435) 三月,于谦以河南连年灾伤,百姓困窘艰食,奏请朝廷将营建山陵起取河南民夫17000余人削减一半。朝廷遂免去河南 17000 人营建山陵之劳役②。
同年六月,河南彰德等府逃民复业者达 5 万余户,而有司不顾民情,追收他们历年所欠税粮,致使民不聊生。于谦将此奏明朝廷,朝廷下诏悉免逃民复业者所欠税粮②。接着,于谦又上奏陈述山西、河南各处逃民虽已招抚回还,但多系家道艰难、粮差无力者,请求蠲免税粮一年,差役两年,以后税粮只分送附近官仓,纳差役比现在人口减半。朝廷对于谦所奏全部予以采纳②。
正统元年( 1436) ,朝廷从于谦所奏,裁革各处既无军卫又不当冲要而设置的仓局及每年收粮不足 5千石、收钞不及 5 万贯之课司局,以免烦扰百姓,且减职役俸禄②。
正统二年( 1437) 四月,河南开封、彰德、河南、怀庆、卫辉五府所属州县自上年闰六月以来天雨连绵,河水泛滥,淹没田地,于谦奏请免受灾田地粮草。朝廷收到于谦奏章后随即免除了河南受灾地区的田粮③。次月,于谦奏明河南诸处连年遭遇蝗虫水旱等灾害,请朝廷暂且停征税粮丝绢,获允③。十一月,于谦陈述河南所辖各府州县先是春旱伤麦,五月以来又河水泛滥,田禾尽损,颗粒无收,朝廷命于谦等前往各府州县,核实受灾田亩,查明确系缺粮民户,免去税粮③。
正统三年( 1438) 二月,于谦奉命督同巡按监察御史等官视察河南开封等 7 府所属州县遭水灾的情况,查明淹没田地总数为 7 万余顷,并奏准朝廷免粮 763000 余石,免草 975000 余束。三月,于谦奏请免去河南开封等 7 府所属受灾州县之税粮③。
六月,经于谦奏请,朝廷蠲免河南被灾州县两年食盐④。正统四年( 1439) 由于山西百姓饥饿困窘,于谦奏准将应纳夏税当半纳米、半折布④。
-------------------------------------------------------
①《明宣宗实录》卷七六、七四、八五、九一、九四。
②《明英宗实录》卷三、六、七、一七。
③《明英宗实录》卷二九、三○、三六、三九。
④《明英宗实录》卷四三、六六。
宣德五年( 1430) 和六年( 1431) ,黄河连续两年肆虐泛滥,河南开封府所属的祥符、中牟、阳武、通许、荥泽、尉氏、原武、陈留等 8 个县的民居、土地和庄稼几乎悉数淹没在洪水之中,百姓被迫踏上了流亡之路,于是流民骤增。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朝廷仍然坚持照收税粮,那么无疑是将他们逼上了绝路。于谦走遍这些受灾区域,统计受灾的民户和田地,上报朝廷,又请求朝廷减免税粮,朝廷最终同意将河南省受灾地区的一半秋粮折收布绢①。
宣德七年( 1432) 山西省太原府、平阳府、汾州及沁州等处遭遇霜灾,过早降临的寒霜使得秋田颗粒无收,于谦向朝廷陈述后,朝廷理解了于谦对百姓的忧念,停征了上述州府之粮草。宣德十年( 1435) 三月,于谦以河南连年灾伤,百姓困窘艰食,奏请朝廷将营建山陵起取河南民夫17000余人削减一半。朝廷遂免去河南 17000 人营建山陵之劳役②。
同年六月,河南彰德等府逃民复业者达 5 万余户,而有司不顾民情,追收他们历年所欠税粮,致使民不聊生。于谦将此奏明朝廷,朝廷下诏悉免逃民复业者所欠税粮②。接着,于谦又上奏陈述山西、河南各处逃民虽已招抚回还,但多系家道艰难、粮差无力者,请求蠲免税粮一年,差役两年,以后税粮只分送附近官仓,纳差役比现在人口减半。朝廷对于谦所奏全部予以采纳②。
正统元年( 1436) ,朝廷从于谦所奏,裁革各处既无军卫又不当冲要而设置的仓局及每年收粮不足 5千石、收钞不及 5 万贯之课司局,以免烦扰百姓,且减职役俸禄②。
正统二年( 1437) 四月,河南开封、彰德、河南、怀庆、卫辉五府所属州县自上年闰六月以来天雨连绵,河水泛滥,淹没田地,于谦奏请免受灾田地粮草。朝廷收到于谦奏章后随即免除了河南受灾地区的田粮③。次月,于谦奏明河南诸处连年遭遇蝗虫水旱等灾害,请朝廷暂且停征税粮丝绢,获允③。十一月,于谦陈述河南所辖各府州县先是春旱伤麦,五月以来又河水泛滥,田禾尽损,颗粒无收,朝廷命于谦等前往各府州县,核实受灾田亩,查明确系缺粮民户,免去税粮③。
正统三年( 1438) 二月,于谦奉命督同巡按监察御史等官视察河南开封等 7 府所属州县遭水灾的情况,查明淹没田地总数为 7 万余顷,并奏准朝廷免粮 763000 余石,免草 975000 余束。三月,于谦奏请免去河南开封等 7 府所属受灾州县之税粮③。
六月,经于谦奏请,朝廷蠲免河南被灾州县两年食盐④。正统四年( 1439) 由于山西百姓饥饿困窘,于谦奏准将应纳夏税当半纳米、半折布④。
-------------------------------------------------------
①《明宣宗实录》卷七六、七四、八五、九一、九四。
②《明英宗实录》卷三、六、七、一七。
③《明英宗实录》卷二九、三○、三六、三九。
④《明英宗实录》卷四三、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