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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规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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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各队的资金来源是联赛赞助费和季前赛奖金。
赛季初每队有100万赞助费,季前赛结束后及冬歇期前,每队还将有75万/次的赞助费入账。
根据选择球队的先后顺序,各队将在赛季初得到不同数额的额外赞助。具体为:第一顺位1万,第二顺位2万,第三顺位3万,第四顺位4万,……,第十顺位10万。
此外,季前赛前几名将获得数额不等的奖金:
第一名51万,第二名32万,第三名20万,第四名12万,小组第三名每队6万,小组第四名每队3万。
赛季安排
整个赛季共分三个阶段:季前赛(5周),联赛第一循环(9周),联赛第二循环(9周)。每个阶段之前均有一次转会期,分别为第一、第二和第三转会期。
即:第一转会期——季前赛——第二转会期——联赛第一循环——第三转会期——联赛第二循环
第一转会期
在第一转会期中,首先各队与自由球员签约,然后各队之间进行转会操作。
第一转会期签约自由球员时,需按轮次进行。第一轮,每队只能对一名球员提议合同;第二轮,每队可以同时开出两份合同;依此类推,第N轮,每队可以同时开出N份合同。直到所有经理不想再签自由球员为止。
签约自由球员时开出的合同不应低于期望薪水。多队竞争同一球员时,薪水最高的合同将会生效。
自由签约结束后方可开始转会。转会交易涉及的球员薪水提高10%。转会即时进行(以双方PM确认为准)。已完成转会将由GM公开,但涉及的具体金额可以保密(默认公开,需保密者请注明)。
第二、三转会期
在第二、三转会期内,各队之间先进行转会交易(规则同第一转会期中的转会部分),之后需与其他队员重新签约。如果球队不能满足其期望薪水,该球员将变为自由球员。最后经理们可以去自由球员市场——这时一次想开几份合同都可以了。
工资
足协群共享的EXCEL表“工资完成”中可以查看各队球员周薪及自由球员的期望薪水。
球员的期望薪水会随着比赛得分而变化(每个转会期之前更新)。自由球员的期望工资每周下降3%。转会交易涉及的球员薪水提高10%。
各队应在每个转会期后立即支付全队下一阶段比赛的工资。即第一转会期后应一次性支付全队5周工资,第二、三转会期后应一次性支付9周工资。
对无法按要求支付薪水的球队,联赛组委会将组织拍卖该队球员。拍卖时,竞拍者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可对任一球员出价,其中最高者成交。
工资帽
各队应严格控制工资总额,凡超出组委会设定的“工资上限”者,每周处以1万罚金及超出部分*2的奢侈税。
第一转会期后的“工资上限”为119879/周。
第二、三转会期后的“工资上限”为所有球队工资总额均值的1.18倍。
水牛光环
 作为对前届联赛GM的奖励,特给予每水一牛“水牛光环”。对任何一名球员来说,水牛独有的魅力都是难以抗拒的。当拥有该光环的球队与其他球队竞争自由球员时,其提供的薪水仿佛无形中多出2%一样。


1楼2009-02-24 09: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