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跳峡是位于埃拉西亚南部的一个山间小镇。小镇不大,有十几个村落。镇中心是一个三角形的街区,三条道路在一点交汇,便是议事堂之所在。虽然地处寒带,但因为四面环山,冷风难以吹过来,居然是一个温暖的盆地,但也因此出外旅行极为不便,要从一条山脊上的小路向北,步行三天才能抵达埃拉西亚的广大平原,这是唯一的出镇的路。进镇却不那么麻烦——有一座单向传送门的出口就在小镇东北角坐落。
今天这里的镇民很开心,因为来了一伙生面孔,准确说,是一支剧团。鬼知道他们团长是否中了催眠术,他指着地图坚称这个闭塞盆地的民众缺乏娱乐,吧剧团拉过去表演十天,一定能大赚。不过显然团长没有听过另一句话,“恶劣的生活环境使人道德恶劣”,来马跳峡五天,每天表演时都被围观的镇民围得水泄不通,看表演时掌声雷动,但收赏钱时却很少有人慷慨解囊,众人都打着哈哈,面面相嘻,木盘里只有为数不多的铜子——第一天甚至还有人从盘子里摸走两枚,扭身就跑。团长也无奈,又不愿意轻易率团离去,因为来得容易去就麻烦了,在这表演几天还能多少挣点,如果负气一走了之,背着十数天的干粮翻山越岭,那才真叫血本无归。
由于看表演,人群都狙击在街区的东北角,所以几乎没人注意到南角又出现一个生人。此人身高八呎,在人类中这是个令人仰望的高度。他是个肌肉大汉,光头,浓眉,三角眼,方颐大口,光着上身,显露出充满爆炸干的两条铁臂和六块腹肌。裤子是粗赫布的,很肥大,腰间大咧咧地挂着一个大钱袋。他裤子虽然很粗陋,脚上的鞋却十分精美,是一双绣着金丝的棕色皮靴;这里是没有识货之人,否则看见了一定会惊呼:神行靴!这个人,从黑塔般的身板,到狰狞的脸孔,到棕色的皮肉,再到蹬在脚底的宝靴,乃至很托大地示之于人的钱财,都凸显出他的特点,一句话:我很不好惹!——不过毕竟是山旮旯里,上道地人不多,几个不识深浅的山民走过了她的身边,目中无人地想顺走他的钱袋,他直接撞倒他们,鼻子发出几声冷哼,那几人如坠冰窖,脸色刷地变得苍白,像躲避瘟疫一样走避开来。
赶走几个苍蝇,大汉又开始打量剧团中的人,最终他视线定格在一个栗发小胡子的红衣小个子身上。大汉名叫金特,为克鲁洛德的博拉格公爵服务,经常到埃拉西亚物色人才并以公爵之名招揽他们。金特的眼光或者说直觉很准,曾经有一次他在一个马戏团里突然莫名相中了表演丢巨石的大力士,于是他设法砸了对方的饭碗,然后招揽他加入克鲁洛德军队……后来这个大力士成了一名出色的勇士,而且还是魔武双修的战斗法师,为公爵立了很多功劳,也证明了金特眼光的毒辣。金特也一向新来自己的直觉,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剧团打算通过传送门时,他心中忽地一动,边义无反顾地吊在后面,也跟进了这个山谷。不过后面几天她就后悔了,因为他觉得这个剧团会有能人,但却看不出谁是能人,每一个人都看着很平庸,在山谷中转悠了几天,一无所获之后,他觉得那个表演吐火的小个子比起其他人来,至少有一手杂技绝活,也许——将来——会有过人之处。于是他暗中向镇民打听,那个人的名字……真的一点都不像是有本事的人,***居然叫什么“吐火猡”,这真的是人类的名字吗?
当金特打算去试探一下吐火猡时,站在街区西北角一个女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被金特注意的是一个小个子女人。她身高约五呎,脸圆如满月,眼大鼻大嘴大,耳朵小而圆,头发长而直,浅黄色,从额中线分开并用带子固定。她穿着一件没有花饰的水蓝连身短袍,袍子很紧瘦,但她的身体更瘦削以至于还是显不出曲线,小脚套在一双草鞋里。她皮肤是奶黄色的,至少脸和手臂是的,膝盖以下未被袍子遮住的小腿肤色却浅得多。金特眼力过人,随机看出她穿着一双劣质丝绸织成的长袜。这种穿衣打扮,在埃拉西亚的小乡小镇很流行,大城市里几乎是绝迹的。然而这个土鳖女人却又鹰般锐利的眼神,她手中的物事更让金特虎躯一震——一支简陋、甚至有些虬曲的树枝,但尾端却有一点微微反光,那是一块小小的宝石……这支树枝!是法杖!会用这种法杖又穿成这样,那就只能是——金特他们这些战斗法师的宿敌!泰塔利亚的女巫!
什么原因,会使一个女巫不加过多掩饰地闯入这么一个小山乡呢?
金特观察那个女人时,女人也注意到他,她打量了他一眼,随机扫了一遍自己周身,仿佛在确认自己的穿戴并无不妥。然后她便不以为意地放眼往剧团望去:剧团演员吐火猡正在这一个时候吐了一口火,站在远处的女巫双眼也有两道火光,一直注视着她的金特不由菊花一紧。
“原来是火……”女巫喃喃自语。沉思片刻,她转身便往出镇的唯一去向走了。
金特一个激灵,连忙跟上。他不敢跟太近,好在有宝靴在身,他毫不费力地远远吊在女巫的身后。周围那些镇民并没有在意这两个古怪的人的离去。剧团表演依旧,锣鼓喧天。
两个奇怪的人一前一后地转入了寂静的山路,四下没有旁人。金特正考虑要不要使用蛮力,突袭制服前面的女巫,冷不防眼前一团巨大的火焰一闪即逝,地面上留下一大片黑色的灰烬,赫然是焚烧过的野草!金特以他的棒槌的名义起誓,那绝不是“连珠火球”能达到的效果。火光过后,面前女巫也变了模样:她半侧对着金特,身高由五呎变成六呎半左右,头发变成黑色的卷发,袍子颜色也变成了米黄色……而且可以看得出女巫变得丰满起来,玲珑的身段撑得袍子快要裂开。
女巫一只手——皮肤不再是奶黄色,变成嫩白——伸向金特这一侧,掌面向上,手心赫然是一团火苗:“别再跟着我了,野蛮人!否则下一次烧的就是你的身体!”
金特不敢做声。女巫挥散手中的火焰,继续前行,这一次金特没敢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慢慢消失在山峦叠影中。
“见鬼了!女巫什么时候掌握了这么大威力的火焰法术了?而且她还用了‘伪装大法’!我印象中泰塔利亚人从来不会伪装的!她到底是谁?”金特晃晃头,自语,“我还是先看看吐火猡去。”
返回小镇,已是黄昏,剧团散演了。演员们自由活动。街道狭小,所以金特没怎么费工夫就找到吐火猡,他正在被几个镇民推搡。金特认出那几个人就是先前企图明抢自家钱袋的那几个瘪三,但他并不打算出手,而是饶有兴趣地站在一旁看热闹,看吐火猡面对挑衅将如何应对。
吐火猡的应对是……没有应对。他口中抗议着,身体逆来顺受地任凭几个瘪三推来推去,并没有还击。金特不由大失所望,觉得自己这次直觉不准了,而当那几人的拳头甩到吐火猡脸上时,他最终摇摇头离去了。然而他这一走没有看见后面的事,他如果知道了一定会抱怨自己的:吐火猡在被揍了十几拳后终于咬牙爆发了,刹那间他仿佛被火光罩住,然后他暴起,仅仅几个回合,几个衰仔躺在地上连哼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还得了?!刁民之所以是刁民,在于他们认亲不认理。见此情形,十几个精壮之人就围上来要打吐火猡,然而一圈火焰从吐火猡身上散出,极有分寸地燎过这些人的拳脚,随即灭掉。一帮士气高昂的乌合之众顿时缩手缩脚地站在原地不敢造次——至此他们才发现吐火猡的吐火不仅仅是寻常的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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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里的镇民很开心,因为来了一伙生面孔,准确说,是一支剧团。鬼知道他们团长是否中了催眠术,他指着地图坚称这个闭塞盆地的民众缺乏娱乐,吧剧团拉过去表演十天,一定能大赚。不过显然团长没有听过另一句话,“恶劣的生活环境使人道德恶劣”,来马跳峡五天,每天表演时都被围观的镇民围得水泄不通,看表演时掌声雷动,但收赏钱时却很少有人慷慨解囊,众人都打着哈哈,面面相嘻,木盘里只有为数不多的铜子——第一天甚至还有人从盘子里摸走两枚,扭身就跑。团长也无奈,又不愿意轻易率团离去,因为来得容易去就麻烦了,在这表演几天还能多少挣点,如果负气一走了之,背着十数天的干粮翻山越岭,那才真叫血本无归。
由于看表演,人群都狙击在街区的东北角,所以几乎没人注意到南角又出现一个生人。此人身高八呎,在人类中这是个令人仰望的高度。他是个肌肉大汉,光头,浓眉,三角眼,方颐大口,光着上身,显露出充满爆炸干的两条铁臂和六块腹肌。裤子是粗赫布的,很肥大,腰间大咧咧地挂着一个大钱袋。他裤子虽然很粗陋,脚上的鞋却十分精美,是一双绣着金丝的棕色皮靴;这里是没有识货之人,否则看见了一定会惊呼:神行靴!这个人,从黑塔般的身板,到狰狞的脸孔,到棕色的皮肉,再到蹬在脚底的宝靴,乃至很托大地示之于人的钱财,都凸显出他的特点,一句话:我很不好惹!——不过毕竟是山旮旯里,上道地人不多,几个不识深浅的山民走过了她的身边,目中无人地想顺走他的钱袋,他直接撞倒他们,鼻子发出几声冷哼,那几人如坠冰窖,脸色刷地变得苍白,像躲避瘟疫一样走避开来。
赶走几个苍蝇,大汉又开始打量剧团中的人,最终他视线定格在一个栗发小胡子的红衣小个子身上。大汉名叫金特,为克鲁洛德的博拉格公爵服务,经常到埃拉西亚物色人才并以公爵之名招揽他们。金特的眼光或者说直觉很准,曾经有一次他在一个马戏团里突然莫名相中了表演丢巨石的大力士,于是他设法砸了对方的饭碗,然后招揽他加入克鲁洛德军队……后来这个大力士成了一名出色的勇士,而且还是魔武双修的战斗法师,为公爵立了很多功劳,也证明了金特眼光的毒辣。金特也一向新来自己的直觉,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剧团打算通过传送门时,他心中忽地一动,边义无反顾地吊在后面,也跟进了这个山谷。不过后面几天她就后悔了,因为他觉得这个剧团会有能人,但却看不出谁是能人,每一个人都看着很平庸,在山谷中转悠了几天,一无所获之后,他觉得那个表演吐火的小个子比起其他人来,至少有一手杂技绝活,也许——将来——会有过人之处。于是他暗中向镇民打听,那个人的名字……真的一点都不像是有本事的人,***居然叫什么“吐火猡”,这真的是人类的名字吗?
当金特打算去试探一下吐火猡时,站在街区西北角一个女人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被金特注意的是一个小个子女人。她身高约五呎,脸圆如满月,眼大鼻大嘴大,耳朵小而圆,头发长而直,浅黄色,从额中线分开并用带子固定。她穿着一件没有花饰的水蓝连身短袍,袍子很紧瘦,但她的身体更瘦削以至于还是显不出曲线,小脚套在一双草鞋里。她皮肤是奶黄色的,至少脸和手臂是的,膝盖以下未被袍子遮住的小腿肤色却浅得多。金特眼力过人,随机看出她穿着一双劣质丝绸织成的长袜。这种穿衣打扮,在埃拉西亚的小乡小镇很流行,大城市里几乎是绝迹的。然而这个土鳖女人却又鹰般锐利的眼神,她手中的物事更让金特虎躯一震——一支简陋、甚至有些虬曲的树枝,但尾端却有一点微微反光,那是一块小小的宝石……这支树枝!是法杖!会用这种法杖又穿成这样,那就只能是——金特他们这些战斗法师的宿敌!泰塔利亚的女巫!
什么原因,会使一个女巫不加过多掩饰地闯入这么一个小山乡呢?
金特观察那个女人时,女人也注意到他,她打量了他一眼,随机扫了一遍自己周身,仿佛在确认自己的穿戴并无不妥。然后她便不以为意地放眼往剧团望去:剧团演员吐火猡正在这一个时候吐了一口火,站在远处的女巫双眼也有两道火光,一直注视着她的金特不由菊花一紧。
“原来是火……”女巫喃喃自语。沉思片刻,她转身便往出镇的唯一去向走了。
金特一个激灵,连忙跟上。他不敢跟太近,好在有宝靴在身,他毫不费力地远远吊在女巫的身后。周围那些镇民并没有在意这两个古怪的人的离去。剧团表演依旧,锣鼓喧天。
两个奇怪的人一前一后地转入了寂静的山路,四下没有旁人。金特正考虑要不要使用蛮力,突袭制服前面的女巫,冷不防眼前一团巨大的火焰一闪即逝,地面上留下一大片黑色的灰烬,赫然是焚烧过的野草!金特以他的棒槌的名义起誓,那绝不是“连珠火球”能达到的效果。火光过后,面前女巫也变了模样:她半侧对着金特,身高由五呎变成六呎半左右,头发变成黑色的卷发,袍子颜色也变成了米黄色……而且可以看得出女巫变得丰满起来,玲珑的身段撑得袍子快要裂开。
女巫一只手——皮肤不再是奶黄色,变成嫩白——伸向金特这一侧,掌面向上,手心赫然是一团火苗:“别再跟着我了,野蛮人!否则下一次烧的就是你的身体!”
金特不敢做声。女巫挥散手中的火焰,继续前行,这一次金特没敢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慢慢消失在山峦叠影中。
“见鬼了!女巫什么时候掌握了这么大威力的火焰法术了?而且她还用了‘伪装大法’!我印象中泰塔利亚人从来不会伪装的!她到底是谁?”金特晃晃头,自语,“我还是先看看吐火猡去。”
返回小镇,已是黄昏,剧团散演了。演员们自由活动。街道狭小,所以金特没怎么费工夫就找到吐火猡,他正在被几个镇民推搡。金特认出那几个人就是先前企图明抢自家钱袋的那几个瘪三,但他并不打算出手,而是饶有兴趣地站在一旁看热闹,看吐火猡面对挑衅将如何应对。
吐火猡的应对是……没有应对。他口中抗议着,身体逆来顺受地任凭几个瘪三推来推去,并没有还击。金特不由大失所望,觉得自己这次直觉不准了,而当那几人的拳头甩到吐火猡脸上时,他最终摇摇头离去了。然而他这一走没有看见后面的事,他如果知道了一定会抱怨自己的:吐火猡在被揍了十几拳后终于咬牙爆发了,刹那间他仿佛被火光罩住,然后他暴起,仅仅几个回合,几个衰仔躺在地上连哼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还得了?!刁民之所以是刁民,在于他们认亲不认理。见此情形,十几个精壮之人就围上来要打吐火猡,然而一圈火焰从吐火猡身上散出,极有分寸地燎过这些人的拳脚,随即灭掉。一帮士气高昂的乌合之众顿时缩手缩脚地站在原地不敢造次——至此他们才发现吐火猡的吐火不仅仅是寻常的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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