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帖http://tieba.baidu.com/p/5112247620楼的帖子。之所以如此复制到此,是表示我集中说明此楼标题的阐述内容。
之所以跟楼主的帖子,是因为楼主还是有“救”的。是楼主针对引力场的问题上,已经逐步的思维清晰化认知该问题的标志。
一、引力场问题。
1、说场,场这个概念一定是指一种物理物质(不一定是实体,说哲学角度的‘’“物质”也是空泛--哲学物质概念是指客观存在)“”空间的分布“”,这基本公共概念也只能如此说事了。只能是模糊内涵了。只能在各个不同场的角度具体说是什么东西的空间分布了。搅和这公共概念的准确定义是没有结果的。所以,我只能说引力场是一个有物理意义——物理性质的空间。有其结构的空间。仅此而已了。
2、之所以还叫引力场,那仅是名称的事,外语还经常把引力场与重力场等同说事,只是我们的语言把它分为引力场与重力场。
3、但是,重力场概念才应该是准确的,因为重力会在概念上回归到经典的重力概念上--重物本身对支持力的反作用力(不是引力)这很关键,引力是对经验重力概念的错误理解。所以,在今后教材受力分析上,就不能把重力当做重物的外力来运用了。怎么运用与操作,那当然我既然说此了,就有此方面的操作上的思维方法的运作了,比如力学受力分析的习题的思路的改变问题。
4、说什么“力”场概念时候,一定不能再回到牛顿力学里的“力”观念,因为力场不是场作为其()中的物体的“力”(原来的力概念)有直接的作用问题,是归于场的属性的体现,(在此,由于此吧劣质民科多些,说此,还是不能被理解的,)只有大量的举实际的例子说明,才可以有理解的前提,但是此地不是教室。
如此就可以说楼主专门说引力与力的概念问题了
二、力概念问题,楼主在7楼最后一段,就集中涉及了此问题,其中表述有“门”
1,此问题我多次说过,在我的“引力神话的根源”文章里第一章第一节就专门说了此事。同时在我的“研究物理的终极目的是属性”文章里专门涉及了逻辑上的关于本体,关系及属性的三个概念的关系问题。如下就说引力的这个逻辑问题。
2、楼主在此最后段落说的力是看不见的,这就是在说,力不是独立的东西,仅是属于作用关系的道理。不涉及本体,比如父子这词就是关系词,不涉及父亲与儿子这两个本体,而仅是指关系,就是不可见的。比如几何里的两条直线相交,就仅仅之相交关系,也是不可见的关系词。等等。所以,力这个词就是关系概念,不是本体概念,当然了,引力从力的角度,也是不可见的,不存在的。
3、但是说引力以来,一直都存在一个逻辑上的问题。那就是因为超距离作用角度,那么必然这个引力还担当独立存在的东西的含义,说引力是指一个独立存在的专门可以‘’吸引的作用物的直接作用,。但是,这个独立存在物的引力是不存在的。这个问题,就是属于观念及逻辑上的一只存在的问题,至今还是很顽固的,引力场概念出现才有了解决引力观念的基础及前提。
三、最后,总结一下:(提要性质的总结)
1、引力场不必要纠结概念本身,只知道其客观存在就可以了(本体概念可以说存在)。
2、引力场不能在理解为有场这个外力直接作用其内的物体的思维定势了。只能认为是引力场有个属性,让其中物体有重力或自由落体运动。取消牛顿力学凡是加速运动一定有外力作用的观念。
3、当然,由于经验事实也表明,就是弱等效原理经验性质的命题表明,原来牛顿力学里的真实的惯性力与重力属于物体的同一个性质的体现(都是属于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力),而牛顿真实的惯性力与重力的区别,那是空间背景的不同的区别使然。---叫物体的广义惯性了。
4、这些物理意义,我已经建立一个原理性质定律(包括定性与定量的表述,)。而不是单纯的语言说事。这就够了。
再最后提要,
物体的同一的广义惯性性质,
在牛顿原来的惯性空间背景+(空间背景概念是指有物理性质的空间概念,与数学坐标系空间概念分离开来)里显示真实的牛顿惯性力,
而在引力场空间背景里这个广义惯性显示重力。
原理公式:f = m(g - a)。其中】
其中f是广义惯性力,g是表示引力场强度,a表示在空间背景里的运动状态的加速度状态。
至于其中的各种特殊情况的问题,略。我已经说过了。
注意,教材里的F = mg,不是外力,是物体m本身对支持力的反作用力(原理公式里a=0情况下,当然也不是引力了,取消了引力观念。)。
原理公式已经可以表明这一点,其中的各种情况的物理意义都在此原理公式里了。这也说明不管谁创新理论,如果最后没有这个原理公式的建立,都属于纸上谈兵的事。共同体也不会理财的事。
’
至于我说现象经验事实中的物体内部的压强梯度与此两个空间背景及物体的广义惯性的关系,没有在此原理公式里表现出来。但是,这个现象经验事实是在说明一个新的判别问题是否处于广义惯性运动状态的根本标准。这才是我独立的创新的地方,之前原理公式原创是爱因斯坦--弱等效原理表述。其中等效就是指就是指这个压强梯度的效应。原来没有此认知。而是经验现象的表述而已(等效原理的原理有问题)。所以,什么等效原理的所谓什么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的说法就作废了。所有的以前的浆糊的教材说法,在建立了此原理公式及其基本概念后,就没有必要继续浆糊了。这就是创新标志。
我觉得,在这个引力问题上的解决及改变了牛顿力学的基础后(弄回真实惯性力及认知新的反常现象--落体失重,后,基本上在此课题上告一段落了。如果谁以后再纠葛这个问题,没有必要了。),这个仅是一个问题的解决,还有其它的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引力场是怎么产生及引力场本身其它的物理性质等要解决
我说的引力场其它问题的需要解决,是指,作为有物理意义的实际的现象层次或经验层次上的引力场还有其它物理意义,引力场仅是其客观场的一个抽象的单一性质的问题。实际是引力场是很复杂的多方面的物理的场(空间)。比如,从熵与负熵空间角度说事,那就不限制在“引力”上了。等。
之所以跟楼主的帖子,是因为楼主还是有“救”的。是楼主针对引力场的问题上,已经逐步的思维清晰化认知该问题的标志。
一、引力场问题。
1、说场,场这个概念一定是指一种物理物质(不一定是实体,说哲学角度的‘’“物质”也是空泛--哲学物质概念是指客观存在)“”空间的分布“”,这基本公共概念也只能如此说事了。只能是模糊内涵了。只能在各个不同场的角度具体说是什么东西的空间分布了。搅和这公共概念的准确定义是没有结果的。所以,我只能说引力场是一个有物理意义——物理性质的空间。有其结构的空间。仅此而已了。
2、之所以还叫引力场,那仅是名称的事,外语还经常把引力场与重力场等同说事,只是我们的语言把它分为引力场与重力场。
3、但是,重力场概念才应该是准确的,因为重力会在概念上回归到经典的重力概念上--重物本身对支持力的反作用力(不是引力)这很关键,引力是对经验重力概念的错误理解。所以,在今后教材受力分析上,就不能把重力当做重物的外力来运用了。怎么运用与操作,那当然我既然说此了,就有此方面的操作上的思维方法的运作了,比如力学受力分析的习题的思路的改变问题。
4、说什么“力”场概念时候,一定不能再回到牛顿力学里的“力”观念,因为力场不是场作为其()中的物体的“力”(原来的力概念)有直接的作用问题,是归于场的属性的体现,(在此,由于此吧劣质民科多些,说此,还是不能被理解的,)只有大量的举实际的例子说明,才可以有理解的前提,但是此地不是教室。
如此就可以说楼主专门说引力与力的概念问题了
二、力概念问题,楼主在7楼最后一段,就集中涉及了此问题,其中表述有“门”
1,此问题我多次说过,在我的“引力神话的根源”文章里第一章第一节就专门说了此事。同时在我的“研究物理的终极目的是属性”文章里专门涉及了逻辑上的关于本体,关系及属性的三个概念的关系问题。如下就说引力的这个逻辑问题。
2、楼主在此最后段落说的力是看不见的,这就是在说,力不是独立的东西,仅是属于作用关系的道理。不涉及本体,比如父子这词就是关系词,不涉及父亲与儿子这两个本体,而仅是指关系,就是不可见的。比如几何里的两条直线相交,就仅仅之相交关系,也是不可见的关系词。等等。所以,力这个词就是关系概念,不是本体概念,当然了,引力从力的角度,也是不可见的,不存在的。
3、但是说引力以来,一直都存在一个逻辑上的问题。那就是因为超距离作用角度,那么必然这个引力还担当独立存在的东西的含义,说引力是指一个独立存在的专门可以‘’吸引的作用物的直接作用,。但是,这个独立存在物的引力是不存在的。这个问题,就是属于观念及逻辑上的一只存在的问题,至今还是很顽固的,引力场概念出现才有了解决引力观念的基础及前提。
三、最后,总结一下:(提要性质的总结)
1、引力场不必要纠结概念本身,只知道其客观存在就可以了(本体概念可以说存在)。
2、引力场不能在理解为有场这个外力直接作用其内的物体的思维定势了。只能认为是引力场有个属性,让其中物体有重力或自由落体运动。取消牛顿力学凡是加速运动一定有外力作用的观念。
3、当然,由于经验事实也表明,就是弱等效原理经验性质的命题表明,原来牛顿力学里的真实的惯性力与重力属于物体的同一个性质的体现(都是属于物体本身对外力的反作用力),而牛顿真实的惯性力与重力的区别,那是空间背景的不同的区别使然。---叫物体的广义惯性了。
4、这些物理意义,我已经建立一个原理性质定律(包括定性与定量的表述,)。而不是单纯的语言说事。这就够了。
再最后提要,
物体的同一的广义惯性性质,
在牛顿原来的惯性空间背景+(空间背景概念是指有物理性质的空间概念,与数学坐标系空间概念分离开来)里显示真实的牛顿惯性力,
而在引力场空间背景里这个广义惯性显示重力。
原理公式:f = m(g - a)。其中】
其中f是广义惯性力,g是表示引力场强度,a表示在空间背景里的运动状态的加速度状态。
至于其中的各种特殊情况的问题,略。我已经说过了。
注意,教材里的F = mg,不是外力,是物体m本身对支持力的反作用力(原理公式里a=0情况下,当然也不是引力了,取消了引力观念。)。
原理公式已经可以表明这一点,其中的各种情况的物理意义都在此原理公式里了。这也说明不管谁创新理论,如果最后没有这个原理公式的建立,都属于纸上谈兵的事。共同体也不会理财的事。
’
至于我说现象经验事实中的物体内部的压强梯度与此两个空间背景及物体的广义惯性的关系,没有在此原理公式里表现出来。但是,这个现象经验事实是在说明一个新的判别问题是否处于广义惯性运动状态的根本标准。这才是我独立的创新的地方,之前原理公式原创是爱因斯坦--弱等效原理表述。其中等效就是指就是指这个压强梯度的效应。原来没有此认知。而是经验现象的表述而已(等效原理的原理有问题)。所以,什么等效原理的所谓什么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的说法就作废了。所有的以前的浆糊的教材说法,在建立了此原理公式及其基本概念后,就没有必要继续浆糊了。这就是创新标志。
我觉得,在这个引力问题上的解决及改变了牛顿力学的基础后(弄回真实惯性力及认知新的反常现象--落体失重,后,基本上在此课题上告一段落了。如果谁以后再纠葛这个问题,没有必要了。),这个仅是一个问题的解决,还有其它的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引力场是怎么产生及引力场本身其它的物理性质等要解决
我说的引力场其它问题的需要解决,是指,作为有物理意义的实际的现象层次或经验层次上的引力场还有其它物理意义,引力场仅是其客观场的一个抽象的单一性质的问题。实际是引力场是很复杂的多方面的物理的场(空间)。比如,从熵与负熵空间角度说事,那就不限制在“引力”上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