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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都市言情┃《据说,听花开在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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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不一定是老王,英俊的王子不一定住在辉煌的宫殿,公主不一定配的是骑士,也可以下嫁给国王。
天气预报说,今晚凌晨两点半,天空会有一场盛大的流星雨。
每当夕阳西下,繁华落尽,夜就悄悄地拉开了它的帷幕。
我站在偌大的天台上望向有几颗星星闪烁地黑夜,面前的城市灯火通透,车水马龙。
夜总是寥落地,让人也显得那么孤独,对我来说,尤其是这个即将有流星的夜最孤独,没有之一。
习惯真是个可怕而又可恨同时又可爱的东西,因为在这个美好而又孤独地夜晚,我突然习惯性地想起了沈亦,这个离我几万公里中间还隔着一片太平洋的人。
习惯之所以称之为习惯,是因为积攒了一定的量,而我的这个习惯可能保持了三年多,整整一千三百二十八天,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尴尬时间点。
所以当前一刻和沈亦的外婆通电话时我其实是异常震惊的,因为我们一向除了节日发封邮件祝贺祝贺以外,其他的并无任何交集。而当电话那头老人颤颤巍巍地声音传来时,我大脑还处于一片茫然状态,但她说的那些个关键字我却都不巧且认真地听到了。
“小朵哪,你还好吗?我,我就是想给你打个电话的,我不喜欢那个叫云熙的,我只认定你是我家的外孙媳妇儿,我一定不会让她过门的。”带有亲切而而温和的语气,老人和蔼可亲的模样在我眼前浮现。
“外婆,你在和谁打电话?到吃药的时间了”,夜色似乎深沉得安静,窗台的百合花被风轻轻摇曳。
隔着红色电话筒,隔着几万公里和一片蓝色而辽阔的汪洋大海,淡漠而温柔地嗓音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响起,沈亦那清冷优雅的面容以及此刻微微蹙起的眉,都让我的思念像溢出的水,止不住的泛滥。
我屏住呼吸,手心微微沁出了细细的汗,纂紧了红色电话线。
“哼,没有谁”,老人似乎转过头同他说了一句。接着,老人还未挂断电话就赌气起身离去。
我正犹豫要不要挂,电话那头却突然传来低沉而又带点不确定地声音,惊讶道,“小朵?是你吗?”
我吸了吸鼻子,故作愉快道“嘿嘿,听说你要结婚啦?阿,恭喜恭喜,祝你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身体健康,工作顺心,万事如意,恭喜发财~”
电话那头沉默着,顿了十几秒,轻轻说道,“后天我要回国了”
我干干地笑着,回答道,“呵呵,那是那是。嗯,好的,再见,有空来玩儿哈”,不等他回答,我啪地一声将电话挂了。
电话那头传来嘟嘟嘟的声音,像是一首悲伤回旋的曲子,听着它,我的眼泪像掉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滚落,越擦越掉,越抹越多。那心跳的地方好像缺了一大块什么。
我瞄了一眼一封刚到的红色请帖,日期9月29,上面落款人云熙和沈亦,呵,那个安静温婉的和沈亦一起合奏的那个女子,一个名门贵族的大家闺秀。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站起来,默默地安慰自己,云朵,没事没事,这不抗战八年才胜利么,我这才五年抗战就over了,不是我们没有缘分,只是时间没到位时间没到位而已,不用难过不用难过。
安慰的结果是我打开冰箱拿出剩下的五瓶啤酒,拿起高脚杯赤着脚往天台跑去。
你看我在这时还没有忘记,沈亦对我说的,喝酒不用急,用杯子慢慢地喝才能品出酒里的醇香。
一场流星雨洒满了整个黑夜,像一个传说般突然到来,静谧的天空像是有人在悄悄耳语,流星来临时,我愿意做一场不愿醒来的梦。
亮若白昼的夜空,流星还在呼簌,我的愿望实现了一半,坐在露天台里看一场盛大的流星雨。可是还没来得及实现的另一半,却是左边位置缺失了的沈亦。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像一大片藤蔓死死地缠绕着你。伟大的毛主席曾经说过,优秀的人,必然会培养好习惯,必然会主动摒弃坏习惯。
所以,有了坏习惯就得改,比如想沈亦。
沈亦在我的生命里出现完完全全是个很大很大的意外和惊喜。从小到大,我这个人最喜欢走的就是狗屎运。
遇见沈亦,大概是我这波澜不惊的小半辈子里,最大的跌宕起伏和最幸运的狗屎运。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天,窗外清晨的夏风里,夹杂着茉莉花的香味儿。白云悠悠,紫藤萝一根一根爬满阳台的墙壁,簇拥着百合花像一个仙子在一片紫色的花海里翩翩起舞。
我拿起小提琴,拉起昨天木老师教的柴可夫斯基的《旋律》,一首轻淡而又悲伤的曲子,很是适合这个清晨的微风。为了陪这个早晨,我特地穿上了一条白色的雪纺长裙。
我很清晰地记得,那个清晨轻风拂过,在我左手边的阳台上,沈亦穿着休闲的白色衬衣笔直地坐在藤椅上,前面摆着画架旁边放着调色板,全神贯注地拿着画笔在描绘一副画,手指如白瓷般干净而修长,骨骼分明,完美地侧脸,额前的碎发被晨风拂过,那高挺的鼻梁足以让任何一个处于青春期正期待爱情降临的女孩儿心动,当然,正处于荷尔蒙时代的少女我,也抵挡不了那深邃的一眼。
用小雪的话来说,沈亦就是那种形象完美,气质极佳,完全不食人间烟火的类型。
由于声调晦涩,忘记几个音阶,处于面子问题,我硬是胡乱拉完,最后假装完美谢幕,外行一般听不出来,只晓得曲调优雅,旋律感伤。
天空中的云朵渐渐散开,只听见沈亦专心的画着画,面不改色的说道“你有几个音符错了”,添上最后一笔,淡漠地看我一眼起身进了屋。
所以说中国传统的老话也需要与时俱进,譬如,在隔壁的不一定都是老王,也许是年轻英俊的王子。
我从小就踩狗屎运,小学科科不及格,初中成绩吊尾也能上到国家重点大学,不得不说上帝养的狗太多,让我经常踩到狗屎。
我以为事业方面踩狗屎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谁晓得我的爱情方面,竟也是踩的狗屎。只不过我这次踩到最大狗屎运便是他,沈亦。
沈亦,身高一米八六。二十二岁,刚从澳洲回国,准备参加几个月后的一场学术论文比赛,提前回国看望外婆。十二岁参加国际绘画比赛拿到金牌,十六参加钢琴比赛得到全国第一,年仅十八在澳洲便拿到了翻译学博士硕士学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得不说是全能型人才中的人才,精英中的精英。
比起他,我这个学了五年小提琴,结果还常常混音的人来说,确实是稍微显得天资不足。
当然,这些都是从沈亦的外婆口中得知的,一个白发苍苍而又慈祥和蔼的老人,每每提及这个天子聪颖的外孙,老人脸上满满的都是骄傲。浓浓的书香气从这位老人的身上散发出来,像一杯陈年老酒,味道香醇动人,真不愧是沈亦的外婆,我想。
我和他外婆做了三年的邻居,所以相处得知根知底,星期天我空闲总会去陪她解闷,说说话聊聊天。而她每每提及她外孙时,老人总会眯着眼笑着说,朵朵哪,以后要找你这样的孙媳妇儿。
沈亦刚回国和她外婆要一起呆一段时间,之所以选择这么个幽深僻静的地方,他是不喜欢被打扰,所以搞艺术的都有点让人琢磨不透,而我选择这里么,原因却是因为偏僻的地方比较省钱,多么现实的一个问题。但我可以假装它是为了陶冶我的情操,就像我假装厚着脸去他家借酱油然后赖着吃一顿饭一样。
光阴苦短,人生没有太多时间浪费,喜欢就要勇往直前。而我将这种精神发挥得是淋漓尽致。
因为他住我隔壁,我抱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想法有事没事就去联络一下邻居的感情。通常我去串门,沈亦都是坐在沙发上看点我看不懂的记录片或者在房间里拿着文稿翻译外语。
那天天气晴朗。我准备去他家溜达溜达,刚进门,就听见宛如天籁的琴音传来,美好而不忍打扰。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弹奏钢琴,他坐在椅子上就那么优雅而认真的弹着,每一个音符都被他的指尖缠绕吸引,发出绝妙的声音,优美动听的旋律从屋里传来,似乎每朵花都被这动人的乐曲缠绕。
挺直的背,俊俏的眉眼,指节在黑白键上快速地游移着,让人简直无法挪开眼睛。
我硬着头皮去厨房拿了一瓶酱油,路过那架钢琴面前,我发誓我绝对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被这副画面深深所打动,脚下铺着的地毯不知怎地翘起了一个角,我看得太专注,本来在他三米开外的地方却一个趔趄,生生的栽到了他怀里,他腾出两只手来接住我,而黑乌乌的酱油泼溅到黑白的琴键上,撒了一地。
当我的唇碰到沈亦的嘴角那一刹,他明显地一楞,深邃的眼眸里看不出波澜。
我瞪大眼睛看到近在咫尺的脸,而他身后是一副紫藤萝的画,安静而优雅。
他的身上有紫罗兰的香气,我一只手抵着他的胸膛,一只手摸着他的锁骨,这个姿势太过暧昧,我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怎么啦?怎么啦??”
沈亦外婆从房间出来打破了这个万分尴尬的局面,先是一愣接着就说“没事没事,嘿嘿,你们年轻人,我懂我懂,继续继续”,我发誓我一定看见了沈亦隐在嘴边的笑。
后来,小雪摇着头颇为遗憾地感慨道,吃了十九年的大白米饭,总算没有辜负饭的价值,你这是终于把初吻给送走了,而且还送给了一个绝顶大帅哥。只是可惜送的方式和时间短了点偏了点。你该勇敢点直接亲上去的。
近来,隔壁多了许多不速之客,打着请教老人问题的旗号,借机和沈亦搭讪。开始还让她们进屋,后来直接拦在门外。每每沈亦站在门口礼貌且委婉地回拒时,我都窃喜,因为老牌邻居的身份,彼时我可以光明且正大的踏进屋,留下一双双背后嫉妒地快要滴血的眼神。
当时其实我也是小雪这样想的,但想到很可能以后会被贯以“花痴女外加女色狼”的荣誉称号,继而像其他女孩一样被阻拦在门外的悲惨结局,我便忍住了,红着脸逃走了。
我只记得临走时,他看着我似笑非笑地说了句“走了?你可得负责”
我当时站着凌乱了很久,结果他说的负责是我在他家洗了整整两个月的碗。
洗碗也有好处,那就是终于不用去他家借酱油,搞得厨房里都可以开一个酱油专卖店,而对我最大的好处来说就是可以同他待在一起,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他偶尔也会指点指点我的小提琴,他居然也可以称为这方面的专家。
我想,他这么优秀的人我怎么配得上呢。而在世界上最尴尬的事莫过于在喜欢的人面前丢脸。我走神时他通常用笔一下敲我的头,然后若有所思地说道“你一天到晚在想什么,做事这么不认真”
我只有嘿嘿的干笑,他从来都是仔细认真的。我想,这也是他把我迷得神魂颠倒的原因之一,不管做什么总是做到最好。
我是被助理yoyi的电话吵醒的,昏昏沉沉拿着手机一看,北京时间十五点整。谁说山城啤酒度数低,我一高兴就喝得高了点,就睡到了现在的时间点,而那所谓的流星我自然没有见到,那只不过是做一场不愿醒来的梦。
模糊地睁开眼,手机一个陌生的海外号码发来一组高清图片,图片的内容是黑色安静的天空里,颗颗流星唯美地滑过,像一场盛大而隆重的花开。我想,这是哪个好心人还记得起我最想看一场流星雨。
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沈亦,可是我摇摇头,绝不可能是他。虽然我以前同他说过想看一场流星雨,但绝不可能是他,他现在在澳洲,同我隔着时差,隔着几万里和一片太平洋。
今天晚上八点有一场我的小提琴演奏会,而我现在还在床上横躺着,我记起来出门时时间无情的变成了下午五点整,而不幸总是堆积在一起的,我走了那么多年的狗屎运可能要截止了,这是一场关乎到我小提琴生涯的决定性时刻。
北京的车从二环路到三环路排成一条长龙,而我被堵在了二环路中央。几番细思量,我决定弃车而去,与其等命运处死,倒不如赌一把从二环路跑到音乐厅。事实证明,老天确实爱冷不丁地开玩笑,我花了几千被老板堪称镇店之宝的高跟鞋在此时竟咔嚓一声,无情的断了。我匆忙从小道穿插过去,刚过小巷,我便听到一声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小朵?”
顿时,我屏住了呼吸,艰难的转过头,泪水在眼眶打转,这个我日日夜夜思念了三年的声音就在我身边,这个隔了我几万里和一片大洋的人竟在出现这里。
我本来想笑着打声招呼,谁知道昨晚喝酒过猛嗓子不听使唤此刻一点都发不出声音来。我缩了缩脚,捋了捋头发。
我想即使这个人要同别人结婚了,我还是很喜欢他,不想让他看到我不好的一面,我曾幻想了无数重逢的美好场景竟被这狼狈给取代。我转过头,还是完美的轮廓,深邃的眼睛。
只不过他比三年前更加的英俊了些,黑色的西装依旧没有一丝褶皱。他微微低头皱眉看着我的赤脚。
我还没有来得急开口,听不出情绪的嗓音传来“你为什么挂我电话?”
我低了低头,我想这个人是我喜欢的人,是很认真很认真喜欢的人,那时我同他约定了一场星空的流星雨。
那时因为澳洲的父母发生变故,他带着外婆连夜做飞机匆忙离开,离开时我正在暑假训练营里汗流浃背,封闭式管理要求断绝与外界的联系,于是我就这样错过了他的最后一个电话和最后一个道别。
而我总想给他留下最好的印象却总带着一身的狼狈,三年前是这样,三年后也是这样。
沈亦有点生气的再次开口,“你这是什么表情,我问你为什么挂我电话?”
我正准备找个借口,他却再次淡淡地开口,语气里带了点无奈,
“你怎么还是不会好好的对待自己”,
我楞了一楞,太阳渐渐地开始落下,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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