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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杨爱民改汪国真诗,邀众吧友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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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务勿删,有争论是好事。大家和平讨论,促进诗坛繁荣。
我看了@仰山杨爱民 的帖子中对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中的了字改成了去字。进行了回帖,现将回帖内容复制在此,欢迎批评,共同进步。
好多年没回帖了。我也说一句。我只看了你改的第一句就觉得可笑。先别急着反驳,听我说一说。
既然选择了远方和既然选择去远方的差别。当我大学毕业在家还没出门的时候我可以说我选择了远方,我在火车上的时候我也可以说我选择了远方,当我在离家千里异国他乡的时候也可以说选择了远方。一个了字才是一个选择,才是一个决定。一个去字,只是一个行为,只是一个动作比如说选择了北漂,了字就是在北京工作奋斗生活,我们很轻易的想到那种状态。而选择去北漂,当然也有了字的部分含义,但好像很容易想到坐火车这个过程,到这句话的重点又不是过程,而是状态。
也就是说目的不是为了去而去,是为了工作奋斗生活追求而去,不用了字就不能表现那种状态,去字表现不出来,去字没那个张力,没那个能量。
另外,选择了远方,远方这个词代表了坚持,梦想,爱情等等一切你向往的事物。你总不能换成选择去坚持,去梦想,去爱情吧。这样一比,原句的灵动性就体现出来了。
所以说,这一句的后一句便只顾风雨兼程是一个行为,而这一句选择了远方中的远方总的来说是作为一个名词来试用的,而不是一个“去”做的动作。
了字和去字的区别你只是在你的经历后改的,你不是原作者,你理解这首诗的时候要从原作者的经历去看。汪国真这样写,是写他自己,也是写给千万浪子,或是没有出行却渴望远方的人都能引起一定的共鸣。而你改了之后,只是写你自己,或者限于和你差不多的人。
还有,我不相信只有我一个人觉得了字在这句诗中读起来更有韵味,既然选择去远方,读出来不觉得别扭吗?
汪国真要是这样写了,只会成为一个写诗的人,却不能成为一个有众多读者的诗人。这大概也就是我们和他的差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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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3-10 00:4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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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3-1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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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5-03-1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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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3-1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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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服,这种咬文嚼字


          5楼2015-03-30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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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位真是斯文扫地,贻笑大方。


            IP属地:山西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5-04-05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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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浓的香水,也干不过一个韭菜盒子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12-1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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