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吧 关注:16,815贴子:217,901

大晋实亡於天灾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太康四年(公元二八三年)
河南及荆、扬等六州大水。
太康六年(公元二八五年)
青、梁、幽、冀州旱。
元康五年(公元二九五年)
荆、扬、兖、豫、青、徐六州大水。
冬,十月,武库火,焚累代之宝及二百万人器械。
元康六年(公元二九六年)
关中饥、疫。
元康七年(公元二九七年)
秋,七月,雍、秦二州大旱,疾疫,米斛万钱。
元康八年(公元二九八年)
九月,荆、豫、徐、扬、冀五州大水。
永嘉三年(公元三零九年)
夏,大旱,江、汉、河、洛皆竭,可涉。
永嘉四年(公元三一零年)
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食草木、牛马毛皆尽。
永嘉六年(公元三一二年)
是岁大疫。
建武元年(公元三一七年)
秋,七月,大旱;司、冀、并、青、雍州大蝗;河、汾溢,漂千馀家。


IP属地:加拿大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4-02-25 20:11回复
    如此之局,我大晋尚在江左力抗百年,不与刘、石通使。自古壮烈,莫过汉晋也。


    IP属地:加拿大2楼2014-02-25 20:20
    回复
      ″牛马毛皆尽″是杂回事。。。是没吃的掉毛,还是没吃的互相咬毛,还是让虫啃的。。。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2-25 21:26
      收起回复
        不带黑我晋的啊。。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4-02-25 21:43
        收起回复
          大晋?两个加一起就155年……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2-25 22:01
          回复
            天灾人祸皆有之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2-27 17:50
            收起回复
              人祸更烈。。。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2-28 06:52
              回复
                以我国幅员之辽阔,各地的天灾即使是现代不时之无
                要在只有统一有力的中央政权进行系统性赈济,我国的国祚才得以延续。
                一旦中央系统因为人祸瘫痪,那么表象上看来就是天灾横行


                8楼2014-03-08 02:52
                回复
                  可以说历代王朝的灭亡,直接原因或许是天灾民变胡乱之类的外部原因
                  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中央系统的失调,志史者常常诿过与当其世者,却不考量建立立国思想的建国者与运营这个系统的官僚系统的积弊,西晋只是一个较为明确的例子,将这些变难的根本原因,以直接对接方式呈现出来


                  9楼2014-03-08 02:56
                  收起回复
                    明朝也是亡于天灾


                    IP属地:广东10楼2014-03-08 13:22
                    收起回复
                      可怜啊~不过天灾在哪个朝代都有 现在就是水灾旱灾不是也很多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3-08 14:50
                      回复
                        好像有人说古代欧洲很少有洪水


                        12楼2014-05-11 15:30
                        回复
                          吓尿


                          IP属地:广东13楼2014-05-11 15:36
                          回复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5-11 17:06
                            回复
                              雪上加霜吧,人不作就不会死,作的太厉害老天也“助你一臂之力”。就像东汉桓灵之时,北宋末,明末。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4-05-12 13: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