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姓郡望
京 兆:亦称京兆郡、京兆尹,实际上“京兆”不是一个郡,而是中央政府所在的地域行政大区称谓,“尹”为其太守。西汉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置京兆尹,为三辅之一,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三国曹魏文帝黄初元年(庚子,公元220年)改京兆尹为京兆郡,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其时辖地在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至华县一带。曹魏黄初二年(辛丑,公元221年)封皇子礼为秦公,以京兆郡为秦国,曹魏黄初三年又改名为京兆国。魏明帝青龙三年(乙卯,公元235年)封皇子洵为秦王,改京兆国为秦国。齐王(曹芳)正始五年(甲子,公元244年)改为京兆郡,今西安,下属五县,除周至、户县外,均在辖区内。西晋时仍置京兆郡于长安,辖区较三国魏时缩小。十六国至南北朝时期前赵、前秦和后秦、西魏、北周相继建都长安(后秦称常安),均在此设置京兆郡(或尹)。隋、唐两朝均都长安,另建新城。隋朝时期称大兴城。唐高宗永徽四年(癸丑,公元653年)改名长安城,在长安城周围的京畿地区,以雍州为京兆府,置京兆尹。以上称京兆者,均指京师及其附近地区。隋、唐两朝均设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为郡级建制以统长安、大兴(唐改为万年)等二十余县。唐朝以后,长安城不复为都,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地方性都会。金、元两朝在陕西置京兆府(路),此“京兆”与建都之地无关,其时辖地在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华阴以西一带地区。北洋政府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府尹为京兆尹,符合金朝以前“京兆”之意。民国政府成立时废黜“京兆”之称。
东平郡:西汉宣帝甘露二年(己巳,公元前52年),改大河郡为东平国。南朝宋改为郡,治所在无盐(今山东东平)。辖七县,包括今山东济宁、东平、汶上、梁山、泰安等地。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废黜。北宋朝宣和年间(公元1119~1125年)以郓州为东平府,治所在须城(今山东东平)。明、清两朝为州。民国时期废州改为县。
会稽郡:秦始皇二十五年(己卯,公元前222年)于原吴、越地置郡,治所在吴县(今江苏苏州),辖境包括有江南、浙江省大部及皖南一部。西汉武帝元封五年(乙亥,公元前106年),会稽郡受督于扬州刺史部,时领二十六县,在今浙江省境内有十八县。东汉朝永建四年(己巳,公元129年)分吴、会稽为二郡,会稽移治山阴(今浙江绍兴),有浙闽之地。西汉时期辖地在今江苏省长江以南、茅山以东、浙江省大部份(仅天目山、淳安县西部小部分地区除外)、安徽省水阳江流域以东及新安江、率水流域一带及福建全省。三国时期孙吴国分设临海(今浙江台州)等郡后,其辖境缩小。西晋朝太康二年(辛丑,公元281年),以会稽地封骠骑将军孙秀,以郡为国,称会稽国。隋朝开皇九年(己酉,公元589年)平陈,省郡县,废会稽郡为越州,后又分山阴县置会稽县。清朝顺治年间(公元1644~1661年)移治到山阴县(今浙江绍兴)。民国时期合会稽、山阴二县为绍兴县。今为浙江省绍兴市。
华山郡:西魏时期设置华州,治所在今湖北省宜城县,辖境历代屡有变迁,治所在今华县(曾名华山、郑县)。清朝时期不辖县。民国时期改为华县。
江夏郡:西汉高祖时设置,治所在安陆(今湖北云梦),其时辖地在今湖北省安陆市、钟祥县、潜江市、钙阳县东部,以及河南光山县、新县西部、信阳市东部、淮河南部一带地区。三国时期的曹魏、孙吴各置江夏郡:吴国孙权在曹魏黄初二年(辛丑,公元221年)分江夏、豫章、庐陵三地设江夏郡,治所在武昌(今湖北鄂城),其时辖地在今湖北省武汉市至江西省九江市一带地区;曹魏的江夏郡治所在上昶(今云梦西南)。西晋灭吴后,还治旧地,改为武昌郡。南北朝时期宋国移治到夏口(今湖北武昌),辖区缩为今武汉及其附近一带。隋、唐两朝的江夏郡即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