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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断在透露线索的都是当初的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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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的旧案又被重提,网络上众说纷纭,但没有封口。
证明了当初的阻力已经逐渐失效,或者已经失势。
现在具备了重提旧案的条件。
当初的办案人员怀有良知。
他们在相互透露关键证据,有步骤的引导网民,从而让案件真相大白。
同时我们也相信,真想终究会大白于天下!


1楼2013-04-24 10:39回复
    代表个人向一直默默提供证据的有良知之人致敬!
    向积极投入到朱令案当中的网友们致敬!


    2楼2013-04-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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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有更有良知的人加入进来,正义终归战胜魔鬼!


      IP属地:广东3楼2013-04-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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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4-2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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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04-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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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3-04-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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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我个人觉得这件事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个耻辱,谁都不甘心顶着这样一个耻辱一辈子,只是迫于某些压力不能直说。像天涯那位专门办投毒案的东北警察的回帖,感觉就很像是当年办案人员委托别人发的。大家有没有发现,自从他警告嫌疑人“你要声明别带警察。警察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后,疑似其同党的回复就再也不敢去沾警察的边了?这说明了什么?


              IP属地:海南8楼2013-04-2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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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贴是不是被删了,怎么看不到了


                IP属地:甘肃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3-04-2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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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有良知的人们致敬!毒妇不得好死!


                  10楼2013-04-2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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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3-04-2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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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向好人致敬!


                      12楼2013-04-2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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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起来,只求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3-04-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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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理不容


                          15楼2013-04-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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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下
                            还有吗?


                            IP属地:河南16楼2013-04-2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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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有这么多用自己的良知来关心朱令的朋友,能够在10多年后依然为一个美丽的生命的悲惨遭遇而大声疾呼,为凶手的残忍和愚昧而愤慨,这本身就是胜利,是超越了司法公正的胜利,是人们心中善良的胜利。将近4000 条发言,90%都是站在朱令这一边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在为孙维解释和开脱,我想说,那些声音也是应该被允许 出现的,毕竟这里是一个自由发言的地方。而且,为孙维开脱的声音大体来自两部分群体:一部分是普通的朋友们 ,你们出于理性,以司法机关没有对孙进行起诉和判决为出发点,希望我们不要冤枉了好人,这个出发点是没有问 题的。确实,从法律层面上看,司法机关并没有判定孙维“有罪”,那么从法理上说,她目前也就是一个无罪的人 。 还有一小部分,相信大家都看的出来,都是来自孙维本人以及她的利害关系圈里的人(家人或死党),他们 在竭力否认真相和事实,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没有证据就不要平白的诬人清白。。。。”,更多的话他们什么都 说不出来。既然说到了“证据”,那好,就让我们先对“证据”的概念进行一个定义。
                                司法角度来说,证据是指 那些能够对某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发生和过程以及结果进行有利证明的载体或信息,包括了物证、人证等等,证 据必须能够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相印证,并形成完整有效并且合理的证据链,一切完备,才能够提请诉讼,这些证 据往往都是可见的或可以被记录的,所谓“铁证如山”,使得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和开脱。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 古今中外,有很多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被搁置或者终止,不是因为嫌疑人真的无辜,而是由于“证据不足”,
                                司法为避免因“有罪推定”而造成冤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所有人都知道嫌疑人就是真正的凶手,也不能从司 法程序上对其进行审判。证据的不足或者灭失,又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实不足,或者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获 取,因此无法取得足够的证据信息。另一种就是原本有证据,但是由于一些非司法因素的介入,人为操作或通过所 谓的“技术处理”而使得证据不复存在或不被显示。 公正的说,在孙维的事情上,这两个可能都存在,或者是 同时存在。
                                但是,请大家不要忘记和忽略:事实是不可能被改变的,真相只有一个。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有公 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后者是为了让少数人了解真正的真相的信息,可信度是非常高的。孙维毕竟还不是外星人,也不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她当年的行为和陈述,都被有关机构如实记录。请有些人不要以“你是什么人?能看 到内部信息”这样的嘴脸和口气来说话,大家都明白,内部信息也同样是给人看的,而且,不是只有中央委员或政 治局的人才能看到。
                                我可以坦然的说,我没有这些文件的原始件,也没有复印件,抄送最高机构的信息我没有本 事拿出来,但是,我亲眼看到白纸黑字在国家文件上写着:“孙维对其所实施的下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过程 和细节。。。。。。。。。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司法鉴定部门未能从采集的物品中提取到铊元素及其残余,故无法 形成对孙维口供的证据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决定终止案件调查。” 至于大家相信与否,就是各自的判断了,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保证我说的话的真实性。我想请大家思考一下,“供认不讳”这几个字的 意义和意思。
                                假如不是孙维,而是另外一个什么普通人,一定会有人说这也许是刑讯逼供的结果,但是最好的证 明是孙维自己发的声明,请想想看,以她的背景和案情,办案人员绝对不会对她进行刑讯,如果真是那么做了,就 是孙现在最好的申辩辞,她一定会说她是中国司法黑暗的现代大窦娥,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证明自己的无辜?但是 ,在她自己的声明中说的很清楚:“我被扣留了8小时后就被家人领回”,如果她自己都没有说曾经被刑讯,那大 家应该相信她的话。 那么,就说明所有的供认都是在正常情况下她如实的表达,以她的才智,难道会承认自己没 有做的事情吗? 另外一边,上报的材料,考虑到事情的重大和阅件人的身份,更没有必要伪造内容,如果要伪 造,完全可以说“孙维确系与此案无关”这样的话,更何况如果是伪造她的供认,那就是要办而不是要保了。
                                大 家想一想,把孙维没有被刑讯的事实与内部信息的事实结合起来,难道真相还不够明显吗?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 们在这里为一个被摧残的美丽生命呼吁的时候,客观的说,不是要代替司法机关,更不太可能重新启动司法调查( 如果要办,多年前早就办了),我们只有一个目的:说明真相,这是对受害者最起码的尊重。 应该说,这一场 大讨论,要感谢孙维女士自己的不甘寂寞,你怎么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在10年后居然要说明所谓的“真相”? 在你的陈述中,除了自己的名字和学校而外,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阴险和恶毒不是最恶心的,如此不要脸才是 最可耻的。


                              17楼2013-04-24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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