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苏-27战机,不但使中国空军踏入了世界先进空中力量的行列,更重要的是让中国空军领略到了高性能战机游戏,极大的激发了“打赢一场高技术条件下的现代化局部战争”的雄心壮志。特别于台湾方面已经获得F-16A/B与幻影2000-5的今天,维护统一大业的重责大任,自然就落在了已进入中国空军服役的苏-27身上。在经过测试飞行后,中国军方了解到该机的性能的确十分先进突出,甚至连中国正在研制中的新一代歼击战斗机都不能有效对付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仿制苏-27的争论便在军方与航空制造部门之间激烈展开。以军方的观点而论,用苏-27这样的高性能战机替换日益陈旧的机群已迫在眉睫,而自制的新一代战机尚待时日,因此仿制苏-27是解燃眉之急的唯一有效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最高军事决策层——中央军委做出了以下发展策略:即在自力开发新一代主力战机的同时,将仿制或者转让制造苏-27提上日程,保持并提升国家航空科研的实力。对于俄罗斯来说,似乎更愿意向中国销售的是产品而不是技术。但在中国方面强烈要求技术转移,否则该机的采购量将不超过48架的压力下,双方于1993年8月展开谈判。在经过3年的拉锯之后,1996年12月6日,俄中签订了转让苏-27生产许可证的协定,整个合同总额估计为25亿美元。
根据合同,中国在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属下的沈阳飞机制造公司(112厂)在15年时间内制造200架苏-27(年产约14架),其中第一批苏-27的机体全部由KnAAPO提供,以后批次的机体逐步过渡到由中国航空工业根据俄罗斯转让的全套工艺文件自行制造,但俄罗斯仍然提供全部200架飞机所需的发动机、雷达及电子设备、机载武器。中国沈阳生产的苏27不允许出口给第三国。如果生产数量达不到要求,中国可以要求俄罗斯生产。
中国制造苏-27代号为“11号工程”,装备部队的正式名称则是歼击-11型战斗机。在谈判的开始阶段,KnAAPO向中国推荐的型号是单座多用途型苏-27SMK,但中国空军的评估认为在现代高威胁环境中,飞行员显然难以单独担负危险而复杂的对地攻击任务,F-15E这样的双座多用途型才是最佳选择。最终放弃自行制造苏-27SMK而选择了购买苏-30MKK、自行生产并改进苏-27SK型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