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后次船员依之前承诺将1200费用转到我公司帐户。本安排船员12号张家港上船,后因船东原因导致船员无法上船。我公司接到船东通知后告知船员,并做出以下安排:其一费用退还。其二换上65000吨东南亚船SHUN JI XING。后船员确认上65000吨,因船员之前跑的船都很小,船东经我们公司多次为船员说好话才勉强同意。 后我司在21号又给船员在次开了出境,并安排他与其他四位船员同在舟山上船,在其23号那天我同事姚朝明接到船员父亲(名字不详)来电,说船员脚受伤没法上船。因次我公司在船东公司信誉也大打折扣,后无心处理次船员适宜,尽快帮忙船东准备其他船员上船。今天也就是2011年06月27日该船员打我手机说要求退回中介费1200(包括上船出境费用)。我直接拒绝,我的回答是:其一我安排给你船了,并开了出境,安排了上船时间。 其二 你从23号要上船那天受伤了也没给我打电话。其三我说我这公司也不是靠你们普通船员这些钱吃饭的,等你伤好我看合适位置给你在安排下,出境费用你自己出是可。
大家说说我公司做的还不够吗?山东国际出境一次120人民币快递20(顺丰)两次合计280人民币 1200费用还剩多少,因为没准时上船,我公司受船东批评。这些钱我公司有必要为这样的船员退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