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履之往】
做了一辈子的戏,她发觉其实这不应是属于自己的人生。
素履看到那本书的时候,也就只是十三岁。当时她也不甚明了那书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其实十几岁的小姑娘,大致都看不透彻什么叫《十二女色》。巧的是,素履是偏执的人,愈是陌生愈要贴近。
自此,素履明白了,什么叫“耽溺”。只是年少时读这样的书, 或许会有厌世消极之嫌。耽溺下去,遭人鄙夷。但是素履却总觉得这不过是存活的癖好。她总是在摸索那些句读时自顾自地偷着乐,看着书里用虚构的情节,角色,惊心动魄地冷眼嗤笑:有许多人,甚至是有更多人,他们只怀抱着绝望而活,让自己成为一个负面负载体,一个一板一眼的生命黑洞。
当她把这本书翻得烂熟,却总是在不经意间瞟到它时,又眯着眼舔着舌伸手拿过来然后缩成一团再看一遍。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每当她窝在某个角落安安静静的看一下午书的时候,简直就是一只猫,懒懒散散的摊着,眼神里又是尖薄着寻思什么的模样。
这便是,耽溺。
这一次,她没有再把这本书看完。这世上,福报总是求而不得,灾难总是不期而至。
她只刚看到“第六色:姹紫嫣红”时,手中的书便被一只修长骨感的白手一把抓起。
那个熟悉透了的声音在耳边哽咽,“都是你...如果不是你,我凌绮早就是乔夫人了,而不是在这里天天过着这种烂日子...都是因为你!!”素履倦怠的将眼前哭得梨花带雨的美艳女人的留海梳理顺,然后不动声色得将那本书又摸回来藏到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