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贴推荐
- 242
- 331
- 31
- 33
- 81刘鑫上诉声明:我不会作恶不会害人,愿做牛做马孝敬江歌妈妈;若江歌在世也不会容忍妈妈对我的网暴
(来源:凤凰周刊) 作者/祁彪 编辑/段文 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2022年1月24日,刘鑫通过代理律师,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江歌的母亲)与被告刘某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某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记者获得了刘鑫的一份特别声明,
来自热点吧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