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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有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 政策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000延续实施***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就业保障金。000000与你有关!享受个税优惠,注意这几点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近期,个税相关话题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有哪些个税优惠可以享受?如何享受? 一、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 【政策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1、缴费环节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投资环节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000到了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该怎么办? 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可申办退休。 若未缴满年限,需要在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分界点作区分: 第一种情况: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了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请继续缴纳,直至满足条件,再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情况: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参保缴费了,实施0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举个例子:企业2022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1季度季初、季末的从业人数分别为100人、200人,1季度季初、季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000万元、3000万元,1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5万元。 2023年第1季度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100+200)/2=150(人) 2023年第1季度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1000+3000)/2=2000万(元) 1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5万元,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可0000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 政策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0不管发的啥都不显示0湖南、河南0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目录及要点 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增加“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以及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岛内居民返岛提取方式外1#项目补贴##重点群体减税退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000000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0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享受程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 【政策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00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发《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0小型微利5个要点,个体户4个核心! 继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优惠政策的征管公告: 给大家提取要点如下: 一、小型微利新政5个要点: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与100万-300万元的部分税负一致。) 2、小型微利企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 3、006有知道发吗?2个体,个独,返税,欢迎各位老板对接21000加VX:AA19928172363,欢迎咨询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