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学子书画作品展卖”作品征集
为弘扬传统文化,推动书画产业发展,让书画艺术品向广大群众普及,走进千家万户,绍兴伟丰文化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简介附件一)将利用自身平台优势,长期开展“美院学子书画作品展卖”活动。具体如下:
活动内容
征集审核通过的书画作品,在伟丰艺术馆(伟丰文化产业园内,简介附件二),免费展出。
展出结束后,转入书画廊(园区藏品楼三楼,简介附件三)进行寄售。
作品征集
征集范围
全国各大美术院校(如: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等)在校或毕业生的书法、美术作品。
征集要求
作品必须是艺术家本人创作作品。
作品单价在200元/平尺内,最多不超过300元/尺。
作品需完成拓片(四遍留5-10cm)。
征集流程
资格审核(作者身份、书画作品质量、作品价格)
审核通过的园区寄送《书画作品展卖协议》(附件四)
作品《展卖作品清单》(附件五)和《书画作品展览协议》回寄至园区。条件允许可当面交接。
审核通过的作品统一安排展出(展出时长不低于10天)、寄售。不符合的作品10日内寄还。
特别说明
园区仅以艺术展览的形式寄售艺术家作品,而不是购买作品。
作品售卖成功,园区按照作品清单定价金额全额结算。
作品在园区艺术馆展出、书画廊寄售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有展卖作品的装裱问题上,艺术家负责拓片,园区负责装框。
所有邮寄费用,由寄出方承担。
作品在园区时,作品安全由园区负责。在邮寄过程中由承运方负责。
所有作品展卖期最长为6个月(以收到作品时开始计算),寄售不成功的作品,按《展卖协议》约定退还给艺术家。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方式
1、园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
2、盛女士 联系电话(微信):13989576181
邮箱:748545811@qq.com
浙江伟丰文化有限公司
附件一
伟丰文化产业园
伟丰文化产业园位于古城绍兴东大门(人民东路1187号),毗邻世茂商圈、东湖景区。园区利用工业旧厂房转型升级改造而来,是一家以“传统文化”为核心的大型文化产业园区,占地50亩,建筑面积34000余平米,总投资6000余万元。主要业态包括:古玩、文玩、书画、文房四宝、茶艺、花鱼、文化艺术展览与培训等。总可容纳各类文化企业、商户300余家。
园区自2017年9月24日开业以来,以“一村二馆三城(书画村、红色馆、艺术馆、古玩城、花鱼城、茶艺城)”的业态布局,本着“周周有集市,月月有活动”的思路,从无到有形成目前绍兴市区唯一的“周日古玩集市”,常年开展全国古玩艺术品交流会、文化艺术展览、传统文化讲座、茶道茶艺表演、文化艺术演出等各类传统文化活动,已成为绍兴有较大影响力的传统文化产业园区。
园区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传统文化”为已任,并将沿着“文商旅”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之路,积极打造古城绍兴传统文化发展新高地!
附件二
伟丰艺术馆简介
“伟丰艺术馆”是伟丰文化产业园旗下“一村二馆三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馆单体面积1500平米,净高5米,展线300余米,配备贵宾厅,是目前绍兴地区规模最大的专业级大型书画展览场馆,适合各类大型书画及艺术品展览活动开展。
艺术馆主要从事书画等艺术品收藏、展览、艺术研究、公众教育、艺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活动。目前收藏绍兴本地及浙江省内著名书画家作品数百幅,馆藏作品常年展出,免费开放,以供广大市民及书画爱好者欣赏、交流、学习
附件三
伟丰书画村简介
书画村是伟丰文化产业园“一村二馆三城”业态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入驻书画工作室、书画培训、书画廊、文房四宝等书画类经营商户20余家,其中入驻“伟丰书画廊”的签约书画家有11名,开业至今已开展各类书画类展览、鉴宝、讲座等活动10余场,是目前绍兴地区规模最大的书画产业集聚地。
书画村当前正逐步加大与国内顶尖艺术院校合作步伐,不断拓展合作方式,将以园区整体平台、艺术馆等为依托,开展各类书画艺术作品展览、拍卖等活动……打造贯通书画艺术“创作、培训、展览、拍卖、零售”等环节的书画艺术品交流交易中心。
附件四:
书画作品展卖协议
合同WF20190705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简称乙方):浙江伟丰文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联系人:盛新虹 联系电话:13989576181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就甲方书画作品在乙方园区内寄售事项,根据文化部颁发的《艺术品交易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展卖期限: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展出时间在乙方收到甲方作品后安排,展出时间不少于10天。
寄售时间为展出结束后开始。
甲方责任
1、甲方所有在乙方园区内展卖的书画作品需填写《寄售书画作品清单》,该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是双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所有在乙方园区内展卖的书画作品售卖价格:按《寄售作品交接清单》。
3、甲方保证所有在乙方园区内展卖的书画作品为其本人所有的作品真迹、具备可售卖条件,且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情形,如甲方与第三方合作创作的作品,必须注明,并提供第三方同意在乙方园区内寄售的书面证明。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则视作甲方违约,由此引起一切纠纷、后果、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涉。并需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承诺所有展卖的作品为真迹。由作品真伪、权利瑕疵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果对乙方造成损失的,还需一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甲方所有展卖作品的装表分工如下:甲方负责拓片,装框由乙方负责,寄送各自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相应场地对甲方展卖的书画作品及销售信息进行展示、推介、销售。同时,为更好地保护、推广、推介寄售作品,在寄售期间乙方具有对作品版权的使用权,可以对作品进行复制、翻印或使用在其他媒介上。
2、乙方负有对甲方展卖的书画作品的保管、结算义务和责任。但寄售作品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破损、毁坏、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对此予以认同。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寄售作品损害、缺失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寄售价格进行赔偿。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低于双方约定的展卖价格对甲方展卖作品进行售卖。否则视作乙方违约,并按已发生的销售额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代为售卖书画作品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次月底前付清款项。乙方未按时支付相应款项的,视作乙方违约,逾期按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展卖费用
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展卖费用。
作品售卖成功,园区按照作品清单定价金额全额结算。
甲方结算此账户信息: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展卖作品总售价10%的违约金。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五:
展卖作品清单
序号
作品小图
作品名称
作品尺寸
(cm)
创作年份
作品类型
售价
1
2
3
4
为弘扬传统文化,推动书画产业发展,让书画艺术品向广大群众普及,走进千家万户,绍兴伟丰文化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简介附件一)将利用自身平台优势,长期开展“美院学子书画作品展卖”活动。具体如下:
活动内容
征集审核通过的书画作品,在伟丰艺术馆(伟丰文化产业园内,简介附件二),免费展出。
展出结束后,转入书画廊(园区藏品楼三楼,简介附件三)进行寄售。
作品征集
征集范围
全国各大美术院校(如: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等)在校或毕业生的书法、美术作品。
征集要求
作品必须是艺术家本人创作作品。
作品单价在200元/平尺内,最多不超过300元/尺。
作品需完成拓片(四遍留5-10cm)。
征集流程
资格审核(作者身份、书画作品质量、作品价格)
审核通过的园区寄送《书画作品展卖协议》(附件四)
作品《展卖作品清单》(附件五)和《书画作品展览协议》回寄至园区。条件允许可当面交接。
审核通过的作品统一安排展出(展出时长不低于10天)、寄售。不符合的作品10日内寄还。
特别说明
园区仅以艺术展览的形式寄售艺术家作品,而不是购买作品。
作品售卖成功,园区按照作品清单定价金额全额结算。
作品在园区艺术馆展出、书画廊寄售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有展卖作品的装裱问题上,艺术家负责拓片,园区负责装框。
所有邮寄费用,由寄出方承担。
作品在园区时,作品安全由园区负责。在邮寄过程中由承运方负责。
所有作品展卖期最长为6个月(以收到作品时开始计算),寄售不成功的作品,按《展卖协议》约定退还给艺术家。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方式
1、园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
2、盛女士 联系电话(微信):13989576181
邮箱:748545811@qq.com
浙江伟丰文化有限公司
附件一
伟丰文化产业园
伟丰文化产业园位于古城绍兴东大门(人民东路1187号),毗邻世茂商圈、东湖景区。园区利用工业旧厂房转型升级改造而来,是一家以“传统文化”为核心的大型文化产业园区,占地50亩,建筑面积34000余平米,总投资6000余万元。主要业态包括:古玩、文玩、书画、文房四宝、茶艺、花鱼、文化艺术展览与培训等。总可容纳各类文化企业、商户300余家。
园区自2017年9月24日开业以来,以“一村二馆三城(书画村、红色馆、艺术馆、古玩城、花鱼城、茶艺城)”的业态布局,本着“周周有集市,月月有活动”的思路,从无到有形成目前绍兴市区唯一的“周日古玩集市”,常年开展全国古玩艺术品交流会、文化艺术展览、传统文化讲座、茶道茶艺表演、文化艺术演出等各类传统文化活动,已成为绍兴有较大影响力的传统文化产业园区。
园区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传统文化”为已任,并将沿着“文商旅”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之路,积极打造古城绍兴传统文化发展新高地!
附件二
伟丰艺术馆简介
“伟丰艺术馆”是伟丰文化产业园旗下“一村二馆三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馆单体面积1500平米,净高5米,展线300余米,配备贵宾厅,是目前绍兴地区规模最大的专业级大型书画展览场馆,适合各类大型书画及艺术品展览活动开展。
艺术馆主要从事书画等艺术品收藏、展览、艺术研究、公众教育、艺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活动。目前收藏绍兴本地及浙江省内著名书画家作品数百幅,馆藏作品常年展出,免费开放,以供广大市民及书画爱好者欣赏、交流、学习
附件三
伟丰书画村简介
书画村是伟丰文化产业园“一村二馆三城”业态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入驻书画工作室、书画培训、书画廊、文房四宝等书画类经营商户20余家,其中入驻“伟丰书画廊”的签约书画家有11名,开业至今已开展各类书画类展览、鉴宝、讲座等活动10余场,是目前绍兴地区规模最大的书画产业集聚地。
书画村当前正逐步加大与国内顶尖艺术院校合作步伐,不断拓展合作方式,将以园区整体平台、艺术馆等为依托,开展各类书画艺术作品展览、拍卖等活动……打造贯通书画艺术“创作、培训、展览、拍卖、零售”等环节的书画艺术品交流交易中心。
附件四:
书画作品展卖协议
合同WF20190705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简称乙方):浙江伟丰文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联系人:盛新虹 联系电话:13989576181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就甲方书画作品在乙方园区内寄售事项,根据文化部颁发的《艺术品交易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展卖期限: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展出时间在乙方收到甲方作品后安排,展出时间不少于10天。
寄售时间为展出结束后开始。
甲方责任
1、甲方所有在乙方园区内展卖的书画作品需填写《寄售书画作品清单》,该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是双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所有在乙方园区内展卖的书画作品售卖价格:按《寄售作品交接清单》。
3、甲方保证所有在乙方园区内展卖的书画作品为其本人所有的作品真迹、具备可售卖条件,且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情形,如甲方与第三方合作创作的作品,必须注明,并提供第三方同意在乙方园区内寄售的书面证明。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则视作甲方违约,由此引起一切纠纷、后果、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涉。并需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承诺所有展卖的作品为真迹。由作品真伪、权利瑕疵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如果对乙方造成损失的,还需一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甲方所有展卖作品的装表分工如下:甲方负责拓片,装框由乙方负责,寄送各自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相应场地对甲方展卖的书画作品及销售信息进行展示、推介、销售。同时,为更好地保护、推广、推介寄售作品,在寄售期间乙方具有对作品版权的使用权,可以对作品进行复制、翻印或使用在其他媒介上。
2、乙方负有对甲方展卖的书画作品的保管、结算义务和责任。但寄售作品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破损、毁坏、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对此予以认同。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寄售作品损害、缺失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寄售价格进行赔偿。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低于双方约定的展卖价格对甲方展卖作品进行售卖。否则视作乙方违约,并按已发生的销售额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代为售卖书画作品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次月底前付清款项。乙方未按时支付相应款项的,视作乙方违约,逾期按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展卖费用
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展卖费用。
作品售卖成功,园区按照作品清单定价金额全额结算。
甲方结算此账户信息: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展卖作品总售价10%的违约金。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五:
展卖作品清单
序号
作品小图
作品名称
作品尺寸
(cm)
创作年份
作品类型
售价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