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信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是购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新区福邸三期楼房的441户消费者,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给您反映情况,请您挤出宝贵的时间对我们反映的问题关注并予以解决。2019年10月10日,宁县新区福邸三期开发商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买房户携带购房合同、证件及相应的维修基金到福邸三期售楼部进行收房等事宜,我们发现目前小区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交房条件不达标(一)商品房交付条件不达标问题。没有见到合同第四章第九条所列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测绘报告、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明、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复文件等证明文件。(二)基础设施设备不达标问题。合同第四章第十条基础设施设备里面包括室内燃气管道敷设,并没有发现燃气管道等设施。(三)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不达标问题。没有达到合同中附件(六)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二、开发商违约交付时间逾期问题。与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条所列时间对照,开发商逾期五个多月;并且给合同强行增加了补充协议,导致违约金和违约期限都和合同自身矛盾;而且逾期期间新维修基金政策出台,造成我们的损失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三、乱收契税和维修基金(一)代收维修基金及契税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无权收取维修基金和契税的权利。(二)多收维修基金问题。与九月份交房的某小区相对照,总维修基金提高了楼房全款的1%。(三)多收契税问题。违反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私自收取3%的税率。四、合同存在多处霸王条款,欺压购房者。(一)“交房违约金万分之0.3”不低于“付款违约金万分之0.5”存在欺压购房者问题。违约金应该参照府邸二期已经执行的违约金进行赔偿。(二)正式合同的交房期限和补充合同的交房谅解期限相矛盾问题。交房期限应该严格按照正式合同执行。五、物业公司不请自来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委员招标的问题。宁县凯发物业公司不是我们请来的,不是为我们服务的,我们不予接受。期望在各级组织的协调、督促下,开发商对存在的以上问题能够按照合同进行整改。在和谐社会的今天,在全社会普遍关注民生福祉大气候下,出现这样的事例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迫切期望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我们更期望这些纠纷能在组织的干预下得到圆满解决,我们住户将不胜感激!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新区福邸三期441户业主2019年10月13日 住建局的通知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