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都是如此,出了问题不会第一时间反思自己。抓紧找关系通人脉卖人情。
本人于7月9日下午下着大雨从新汽车站打车回西关,遇到以上情况。下着大雨被出租司机赶下出租车。还好发现情况不对留有录音。 举报至运管局,目前已对司机处罚3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昨天司机又托人找到本人亲属讲情,叫我消消气就算了,把案子撤了。
我想问了,难道我把投诉撤了,他犯的错就能逃过法律了? 当初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他把我从出租车上赶下来的时候,心又是怎么想的?
希望看到这个帖子的出租司机引以为戒。 挣自己本分的钱,你可以诚恳对顾客提出收取服务费的请求,但不能以强硬的态势,摆出一份理所应当的架势去威胁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