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不在的互联网,随时随地的信息,让“网民”这个词汇覆盖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群。网络空间也从仿真走向逼真,网络与社会现实出现更加交融的态势。但互联网也是“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会给现实社会造成难以预估的冲击,网络谣言要算其中之一。在传统社会中,谣言就是个难以控制与解决的社会难题。互联网+谣言,无疑会令“谣言”这种传统的社会危害插上了翅膀,像感冒病毒式地传播,引发网络与现实的双重秩序紊乱。网络谣言,其实也是一种信息,但因为其不真实性,可以说网络谣言本质上是“信息假货”。现实生活中,消费者买到假货都会义愤填膺。同样的道理,每个网民实际上都是网络信息的消费者,对于网络谣言这种“信息假货”,理应有同仇敌忾的反应。如果明知是谣言,还去传播,那和穿着假货招摇过市一样不体面。而制造谣言的人,与制假售假的奸商,在道德判断面前,也是没有什么区别。
为了维护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有益的一面,每个网民都应当自觉担负起不造谣、不传谣的社会责任。即便是看起来没有恶意的谣言,也不应当制作与传播,因为那至少会造成信息冗余。而怀有恶意或别有用心的网络谣言,则是公共危害,必须抵制。
不造谣不传谣,应是网络时代合格网民的基本要求。不造谣不传谣,是做个中国好网民的基本前提,既要有素质,也要有能力。有素质是指,合格网民要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的道德自觉与网络公德意识。有能力是指,在网络上合格的网民不单要有不制造谣言的自我约束能力,还要具备基本的鉴别网络谣言的能力。在未能验证与核实的可疑信息面前,至少克制住传播的欲望。不哗众取宠,也体现出中国好网民的素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者迟早会因编造谣言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网民也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晴朗的网络空间需要你我共同维护!网络之所以掀起轩然大波,一是部分网民的思维定势,遇到公共事件简单地区分为“官”和“民”,缺乏基本的理性;二是“沉默的大多数”被忽略了,大家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发布的信息,但情绪却被感染了,在看到一些碎片化信息后,即在头脑中拼凑出想象的图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全民守法,要把法治思维作为自己的思维习惯。部分居心不良者置事实于不顾,对真相选择性失明,强词夺理、颠倒黑白,以达到自我炒作、吸引眼球的目的。面对纷繁复杂的舆论环境,广大网民要多留个“心眼”,避免落入情绪陷阱。情绪不能代替法律和正义,却往往成为别有用心人的帮凶。网络空间需要高度理性来维护,任何人都应守住不造谣的底线。作为网民,我们要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谣言、积极举报谣言,共同营造网络谣言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为了维护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有益的一面,每个网民都应当自觉担负起不造谣、不传谣的社会责任。即便是看起来没有恶意的谣言,也不应当制作与传播,因为那至少会造成信息冗余。而怀有恶意或别有用心的网络谣言,则是公共危害,必须抵制。
不造谣不传谣,应是网络时代合格网民的基本要求。不造谣不传谣,是做个中国好网民的基本前提,既要有素质,也要有能力。有素质是指,合格网民要有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的道德自觉与网络公德意识。有能力是指,在网络上合格的网民不单要有不制造谣言的自我约束能力,还要具备基本的鉴别网络谣言的能力。在未能验证与核实的可疑信息面前,至少克制住传播的欲望。不哗众取宠,也体现出中国好网民的素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者迟早会因编造谣言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网民也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晴朗的网络空间需要你我共同维护!网络之所以掀起轩然大波,一是部分网民的思维定势,遇到公共事件简单地区分为“官”和“民”,缺乏基本的理性;二是“沉默的大多数”被忽略了,大家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发布的信息,但情绪却被感染了,在看到一些碎片化信息后,即在头脑中拼凑出想象的图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全民守法,要把法治思维作为自己的思维习惯。部分居心不良者置事实于不顾,对真相选择性失明,强词夺理、颠倒黑白,以达到自我炒作、吸引眼球的目的。面对纷繁复杂的舆论环境,广大网民要多留个“心眼”,避免落入情绪陷阱。情绪不能代替法律和正义,却往往成为别有用心人的帮凶。网络空间需要高度理性来维护,任何人都应守住不造谣的底线。作为网民,我们要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谣言、积极举报谣言,共同营造网络谣言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