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关于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问题。房屋已销售且已入住的住宅项目,开发单位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以及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按商品房对外出售但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或者开发单位欠缴税费的,可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方面透露,北京市将力争在3年内基本解决符合城市规划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难题。
随着自然资源部出台的相关法规为化解遗留问题提供了明确指导方向,各地正加速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难题。
引用文章: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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