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广州发生了一起出租车司机抢劫女乘客手机,又将其推入河涌导致乘客死亡的案件。这本是一桩普通刑事案件,但事先事后的一点“花边新闻”,却使得案子有了些别样意味。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微博上这条新闻下的一个网友评论:“这要是滴滴,又是条热搜……”
立刻觉得这个评论很有道理啊。问了几个朋友,发现大家看法出奇一致。但为什么呢?
写这条评论的网友很可能并不知道,在警方公布这起案件之前,网上已经有传言称“广东某单位女员工打滴滴被杀害”,而且,是“被奸杀”,传言绘声绘色,不由得人不信,以至于有人立刻宣称准备“卸载滴滴”。
“卸载滴滴”的宣言,在2018年发生的两起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中,已经看到很多了。尽管当时的很多指责在今天看来,是过度甚至是不公平的,但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接连的凶杀案毕竟刺激强烈,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有更高要求也理所应当。况且,滴滴在一些安全措施、界面设计、市场引导上,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两起案件之后,根据公开报道,滴滴在安全性提升上下了很大功夫,结果很正面。
但已有数据表明,网约车平台比传统更安全。由于两起案件就对网约车的安全性整体否定,无论如何是不应该的。
我并没有看出来,之前网络舆论对滴滴的指责,有多少是滴滴作为一个公司在管理上特有的问题。在大力提升安全保障后,滴滴的安全性很可能更高。所以,这种成见或“有罪推定”,不是对滴滴一家公司,而是对所有互联网叫车平台,只是滴滴作为“领头羊”,自然也更容易担责。
更大的范围来看,这种成见也不只是对平台打车。实际上,对整个互联网行业,都有类似的成见,只是未必有那么明显和强烈。比如,电商曾经被说成实体经济疲软的罪魁祸首;抖音与快手,对互联网内容的庸俗化据说也应该负责……
一次坐出租车,司机是位连移动支付都抗拒的老上海人。他首先大骂网约车(主要是影响了出租车生意),继而大骂马云,说这些网约车“无法无天”都怪马云。我提醒他网约车和马云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他愣了一下,愤愤道:“反正都一样!”
仔细想想,他的想法虽然有点像“狼和小羊”里狼的强权逻辑,但其实也可以自洽。在他眼中,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是一些他不愿理解、不想接受的“怪物公司”,是潜在甚至现实的威胁,本质上都一样。
从这位老司机的话中,其实可以看出对互联网公司成见的底层逻辑。包括最新的“司机滴滴奸杀案”的传言,都是基于一种“叫魂”和“猎巫”的心态。两者的共同之处,是对陌生人、新来者、异类的敌意,一种“抓坏人”的本能。
大约所有人,包括那些已经对互联网技术商业应用得心应手的人,内心可能难免都有一点对新技术的不信任感吧。这本身完全可以理解,但在特定时候,就变成了一种容易失控的情感共振。
历史上,新业态出现时,总会面临这样的敌意,包括汽车和电的应用。其中有些指责,不能说没道理,问题是新业态、新产品本身造成的。比如,汽车出现后,车祸造成的死亡人数一定比之前多很多——直到今天这都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这是汽车本身特点决定的,但人们不会放弃汽车,只会慢慢改善其安全性,因为它带来的便利远远大于造成损害。从另外一面说,在有汽车之前,死于惊马的人数也不少。同样,没有电的时候,当然不会有人被电死,但因为失火被烧死、因为没有电灯掉到沟里河里的人,未必比触电死亡的少。
而另外一些指责,基本属于成见,比如说电灯会亵渎上帝(在中国是铁路破坏风水)这种,则随着时间逐渐消散。
互联网放大了这种“叫魂”。一个城市的出租车司机杀人案,对外省人来说,无论多么严重恶劣,终究是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出租车公司都是属地化的,外地人甚至连这个出租车公司的名字都不会知道。但像滴滴这种网约车公司就不一样了。在青岛和在绵阳,人们的感觉是打了同一个公司的车。这样,发生在外地的一个凶杀案,就绝不是与自己无关。
网约车应用容易卸载。对有些吃瓜群众来说,广州这个案子的最终真相让他们觉得索然无味,不仅因为故事缺少了他们所关心的细节,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失去了可以采取某种既简单又明确的行动的可能。你可以很容易通过卸载滴滴表明某种态度,总不能说“我再也不打出租车了”吧?
移动社交则进一步使每个人都可能参与到这种“互联网叫魂”中。现在的很多新闻是在社交平台上传播的,为了达到传播最大化,任何人都可能有意无意对原信息进行"加工"。比如这次广州出租车司机杀人案,就被加入了“奸杀”元素。同样,有些传播不实信息的人,也许对滴滴并没有恶意,只是出于直觉或是对人性的洞察,知道“滴滴”更容易引发情感共振,把出租车改为了“滴滴”。所以,在有利于传播的角度来说,网上有一个说法其实是对的:“我知道你们就喜欢看奸杀案,而且特别爱看滴滴司机的奸杀案。”
对滴滴,这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只能做好自己,不断提升平台安全性。但对吃瓜群众来说,多个心眼很重要。不管是因为信息茧房,还是其他原因,让自己成为某种不公正刻板成见的传播一环,终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和自豪的事。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微博上这条新闻下的一个网友评论:“这要是滴滴,又是条热搜……”
立刻觉得这个评论很有道理啊。问了几个朋友,发现大家看法出奇一致。但为什么呢?
写这条评论的网友很可能并不知道,在警方公布这起案件之前,网上已经有传言称“广东某单位女员工打滴滴被杀害”,而且,是“被奸杀”,传言绘声绘色,不由得人不信,以至于有人立刻宣称准备“卸载滴滴”。
“卸载滴滴”的宣言,在2018年发生的两起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中,已经看到很多了。尽管当时的很多指责在今天看来,是过度甚至是不公平的,但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接连的凶杀案毕竟刺激强烈,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有更高要求也理所应当。况且,滴滴在一些安全措施、界面设计、市场引导上,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两起案件之后,根据公开报道,滴滴在安全性提升上下了很大功夫,结果很正面。
但已有数据表明,网约车平台比传统更安全。由于两起案件就对网约车的安全性整体否定,无论如何是不应该的。
我并没有看出来,之前网络舆论对滴滴的指责,有多少是滴滴作为一个公司在管理上特有的问题。在大力提升安全保障后,滴滴的安全性很可能更高。所以,这种成见或“有罪推定”,不是对滴滴一家公司,而是对所有互联网叫车平台,只是滴滴作为“领头羊”,自然也更容易担责。
更大的范围来看,这种成见也不只是对平台打车。实际上,对整个互联网行业,都有类似的成见,只是未必有那么明显和强烈。比如,电商曾经被说成实体经济疲软的罪魁祸首;抖音与快手,对互联网内容的庸俗化据说也应该负责……
一次坐出租车,司机是位连移动支付都抗拒的老上海人。他首先大骂网约车(主要是影响了出租车生意),继而大骂马云,说这些网约车“无法无天”都怪马云。我提醒他网约车和马云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他愣了一下,愤愤道:“反正都一样!”
仔细想想,他的想法虽然有点像“狼和小羊”里狼的强权逻辑,但其实也可以自洽。在他眼中,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是一些他不愿理解、不想接受的“怪物公司”,是潜在甚至现实的威胁,本质上都一样。
从这位老司机的话中,其实可以看出对互联网公司成见的底层逻辑。包括最新的“司机滴滴奸杀案”的传言,都是基于一种“叫魂”和“猎巫”的心态。两者的共同之处,是对陌生人、新来者、异类的敌意,一种“抓坏人”的本能。
大约所有人,包括那些已经对互联网技术商业应用得心应手的人,内心可能难免都有一点对新技术的不信任感吧。这本身完全可以理解,但在特定时候,就变成了一种容易失控的情感共振。
历史上,新业态出现时,总会面临这样的敌意,包括汽车和电的应用。其中有些指责,不能说没道理,问题是新业态、新产品本身造成的。比如,汽车出现后,车祸造成的死亡人数一定比之前多很多——直到今天这都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这是汽车本身特点决定的,但人们不会放弃汽车,只会慢慢改善其安全性,因为它带来的便利远远大于造成损害。从另外一面说,在有汽车之前,死于惊马的人数也不少。同样,没有电的时候,当然不会有人被电死,但因为失火被烧死、因为没有电灯掉到沟里河里的人,未必比触电死亡的少。
而另外一些指责,基本属于成见,比如说电灯会亵渎上帝(在中国是铁路破坏风水)这种,则随着时间逐渐消散。
互联网放大了这种“叫魂”。一个城市的出租车司机杀人案,对外省人来说,无论多么严重恶劣,终究是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出租车公司都是属地化的,外地人甚至连这个出租车公司的名字都不会知道。但像滴滴这种网约车公司就不一样了。在青岛和在绵阳,人们的感觉是打了同一个公司的车。这样,发生在外地的一个凶杀案,就绝不是与自己无关。
网约车应用容易卸载。对有些吃瓜群众来说,广州这个案子的最终真相让他们觉得索然无味,不仅因为故事缺少了他们所关心的细节,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失去了可以采取某种既简单又明确的行动的可能。你可以很容易通过卸载滴滴表明某种态度,总不能说“我再也不打出租车了”吧?
移动社交则进一步使每个人都可能参与到这种“互联网叫魂”中。现在的很多新闻是在社交平台上传播的,为了达到传播最大化,任何人都可能有意无意对原信息进行"加工"。比如这次广州出租车司机杀人案,就被加入了“奸杀”元素。同样,有些传播不实信息的人,也许对滴滴并没有恶意,只是出于直觉或是对人性的洞察,知道“滴滴”更容易引发情感共振,把出租车改为了“滴滴”。所以,在有利于传播的角度来说,网上有一个说法其实是对的:“我知道你们就喜欢看奸杀案,而且特别爱看滴滴司机的奸杀案。”
对滴滴,这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只能做好自己,不断提升平台安全性。但对吃瓜群众来说,多个心眼很重要。不管是因为信息茧房,还是其他原因,让自己成为某种不公正刻板成见的传播一环,终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和自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