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汉阴县政府、县委领导、县纪委领导:
我们是汉阴金海岸小区全体业主,汉阴县自强开发公司和好管家物业公司,在未征求小区内业主意见,未进行物价征询、听证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向业主出售、出租地下停车位,收取地下车位的业主停车费,而且私自所定的费用价格之高,在全县、全市境内少见!好管家物业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损害了业主在小区内居住的正当的合法利益,严重影响汉阴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质疑:
1、好管家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用吗?
2、业主每户每年所交的物业费是干什么用的?
3、每户买了几十个平方的公摊面积,难道停不下自己的一辆车吗?
4、物业出售、出租、收取所有费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政府物价部门的相关批文?
5、物业公司是干什么的?是上级领导部门还是业主花钱请来的管理企业?
6、几千万的大修基金到哪里去了?
为了维护所有业主的正当、合法权利;为了捍卫所有业主的人格尊严;为了促进高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求:
1、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废除不当的敛财、收费行为;
2、停止出售、出租地下车库的违法行为;
3、透明、公开大修基金、物业费的使用明细,业主有权查询;
4、物业公司应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重大事务、修缮、收取额外费用、提高收费标准等等,必须征询业主意见,并有小区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方可实施。
我们保留以下权利:
1、投诉致上级;
2、诉诸法律;
3、4号楼超层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公安部门、举行游行,向上级政府递交所有业主签字的条幅;.
5、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呈送:汉阴县政府、县委、汉阴城关派出所、自强开发公司、好管家物业公司。
我们是汉阴金海岸小区全体业主,汉阴县自强开发公司和好管家物业公司,在未征求小区内业主意见,未进行物价征询、听证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向业主出售、出租地下停车位,收取地下车位的业主停车费,而且私自所定的费用价格之高,在全县、全市境内少见!好管家物业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损害了业主在小区内居住的正当的合法利益,严重影响汉阴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质疑:
1、好管家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用吗?
2、业主每户每年所交的物业费是干什么用的?
3、每户买了几十个平方的公摊面积,难道停不下自己的一辆车吗?
4、物业出售、出租、收取所有费用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政府物价部门的相关批文?
5、物业公司是干什么的?是上级领导部门还是业主花钱请来的管理企业?
6、几千万的大修基金到哪里去了?
为了维护所有业主的正当、合法权利;为了捍卫所有业主的人格尊严;为了促进高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求:
1、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废除不当的敛财、收费行为;
2、停止出售、出租地下车库的违法行为;
3、透明、公开大修基金、物业费的使用明细,业主有权查询;
4、物业公司应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重大事务、修缮、收取额外费用、提高收费标准等等,必须征询业主意见,并有小区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方可实施。
我们保留以下权利:
1、投诉致上级;
2、诉诸法律;
3、4号楼超层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公安部门、举行游行,向上级政府递交所有业主签字的条幅;.
5、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呈送:汉阴县政府、县委、汉阴城关派出所、自强开发公司、好管家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