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数月,不断有群众多次向鲁中晨报记者反映,无棣环卫车辆存在不挂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疑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整改力度。我报记者也对此进行过相应报道,但问题依旧存在。
(记者2018年8月现场核拍的照片)
(记者2018年11月现场核拍的照片)
交警部门曾约该部门自行整改后问题依旧存在,群众对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整改力度提出质疑也不无道理,无牌车辆每天穿行于街道,相应路段和路口都有监控,对屡教不改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竟然无能为力?真不知是因为“抹不开情面”,还是“不敢较真”?而相关部门在处理此问题时出具的所谓“情况说明”,不知相关监管部门是否真正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还是这所谓的“情况说明”只是敷衍整改的一纸空文?
(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
记者翻阅相关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既然法律已经对机动车挂牌问题进行了明确,环卫部门就应坚决执行和服从,甚至对交通执法部门的警告置之不理,这可绝非政府部门应有的作风和表率。而交警部门面对如此“潇洒”地道路违法行为却显得“束手无策”,到底是监管难度超越了执法力度,还是视而不见,实为不作为呢?
希望有关监管部门能够正视存在的问题,交警部门可根据我报记者核拍照片中的时间追查该违规车辆,公布相关车辆的处理结果,给社会和反映问题的群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答复。鲁中晨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记者 马振富 李熙妍
(记者2018年8月现场核拍的照片)
(记者2018年11月现场核拍的照片)
交警部门曾约该部门自行整改后问题依旧存在,群众对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整改力度提出质疑也不无道理,无牌车辆每天穿行于街道,相应路段和路口都有监控,对屡教不改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竟然无能为力?真不知是因为“抹不开情面”,还是“不敢较真”?而相关部门在处理此问题时出具的所谓“情况说明”,不知相关监管部门是否真正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还是这所谓的“情况说明”只是敷衍整改的一纸空文?
(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
记者翻阅相关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既然法律已经对机动车挂牌问题进行了明确,环卫部门就应坚决执行和服从,甚至对交通执法部门的警告置之不理,这可绝非政府部门应有的作风和表率。而交警部门面对如此“潇洒”地道路违法行为却显得“束手无策”,到底是监管难度超越了执法力度,还是视而不见,实为不作为呢?
希望有关监管部门能够正视存在的问题,交警部门可根据我报记者核拍照片中的时间追查该违规车辆,公布相关车辆的处理结果,给社会和反映问题的群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答复。鲁中晨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记者 马振富 李熙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