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已走到尽头吧 关注:766,895贴子:62,041,471

吧里的法盲想笑死谁还有说自己是学习法律的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非法传播制造印刷出版淫秽图书,物品,情节严重的判刑10年以上或者是无期徒刑。吧里人一直说15万以前的钱现在的钱是要笑死谁??判她10 年不是无期,她好好表现还是有机会减刑的,天天在网上秀智商你们不累吗?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11-17 01:31回复
    腐女感觉自己被针对了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11-17 03:49
    回复
      说实话,感觉腐女这个群体近几年真的是emmmmmm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11-17 07:50
      回复(9)
        不光15万
        还有7000本
        15万可能会过时
        7000永远不会过时
        10年平均1人才1天,比治安拘留还低,属于轻判了


        IP属地:重庆5楼2018-11-17 07:54
        回复
          一个个我觉得应该几年几年的,依法治国只是口号是吗?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8-11-17 07:54
          回复
            所以你觉得这判的非常合理哦?家暴致死也不至于十年,人有几个十年,偷税漏税2亿都没事,补个差价就生龙活虎了,卖个小黄文就是罪大恶极了,那强奸罪怎么不判死刑呢,这个是最大的淫秽色情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11-17 07:55
            收起回复
              关键是攻占这本书,师生恋,男主未成年,qj老师,再加上非法出版,yhsq,各个点全触红线啊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11-17 07:56
              收起回复
                说句实话,她书里这些东西在现实全部上演都不至于判十年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11-17 07:57
                回复
                  你看跳脚说不公平的大多腐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8-11-17 08:51
                  回复
                    7楼就是那个法盲,刚才就拿极端案例讽刺不公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11-17 08:58
                    回复
                      楼上那些在那秀什么智商呢?强j伤害是个人对个人的违法行为 她现在传播色q小说是个人对公众的违法行为 能放一起在量化比较吗? 她这7000本小说传播出去也许会诱发7000个甚至更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 还是那句话 生活的不幸不是一个人犯罪的借口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8-11-17 09:10
                      收起回复
                        你可不能小看腐女的双标圣母之心哦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8-11-17 09:23
                        回复
                          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我个人认为网上反响这么大,其实是因为大部分人都欠缺正确的法律观念,传播隐晦作品并获利,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可不是小事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8-11-17 09:26
                          回复
                            主要是我不懂这个判刑和他家庭有什么关系,一直在扯他家里有多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8-11-17 09:32
                            收起回复
                              耽美相关的违法能叫违法吗?


                              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8-11-17 09: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