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崔健的音乐的高度衷诚,我第一反应就是在这写这些,即便可能又会遭到冷落。
崔健是从古至目前中国最伟大的音乐家,没有之一。他的作品是由他所使用的本身就具有直抵人心(全时期)的特性的音乐以及记载着厚重而本质的思想与情感的文字(同样全时期)所完美融合而产生的。我不会说音乐的最高境界是纯音乐,事实上,歌词的有无只是音乐家在不同表达需求前提下采取的不同的选择而已。然而就是崔健对音乐采取的这种选择,所留下的作品,使得他具有了无人企及的历史地位。
我现在认为,对音乐从形式上进行定义命名来彼此区分,是极为肤浅的一种行为。就拿崔健的音乐来说,当他的作品的精神内核早已远远超越了从形式上去定义命名的,那么对他的音乐“风格”的称呼就仅仅是一种习惯性的名字而已了。纵然崔健在与大众进行交流时,仍然会使用“摇滚”这样的字眼,而这只是通俗语言所需,或是他自己也仍然处于惯性的对命名的使用中而已,但是,他近年的一篇访谈赫然写着“崔健:做自己的音乐,拒绝被标签”,以及客观上,他从新长征开始的作品,就从来都是他自己的风格。(我从来不认为一首歌曲中同时具有rock,funk,jazz,中国民乐之类的元素的影子,这首歌就可以被认为是由这些单独的元素组合而成,其实这样的逻辑犯了一个错,因为不同的“风格”融合在一起,它就已经是一种新的“风格”了。再本质一些,就拿人声歌曲来说,每个演唱者的嗓音都具有着独一无二的物理特征,即便一些人的声音听起来相似,但它终究是不同的,那么假如同一首歌,由不同的人演唱,也不就变成不同的“风格”了吗?这个时候,这样做的问题就暴露得非常明显了。)
那么这个时候如何去处理这样的状况?对我而言,只有具有音乐性的“东西”才能被称之音乐。所谓音乐性,即是动听的旋律与节奏之和,使用不同的技术表达着不同的情感。对于歌词人声音乐,那么歌词则单独又记载着人的思想与情感。那么对于所有的音乐构成的理想境界(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听众理解并产生共鸣),即表现为:所需要留下/被记住的“名字”不是“风格”的名字,而仅是音乐家的名字与作品的名字。所有的作品超越了“风格”的束缚而彼此之间变得自由。
崔健是从古至目前中国最伟大的音乐家,没有之一。他的作品是由他所使用的本身就具有直抵人心(全时期)的特性的音乐以及记载着厚重而本质的思想与情感的文字(同样全时期)所完美融合而产生的。我不会说音乐的最高境界是纯音乐,事实上,歌词的有无只是音乐家在不同表达需求前提下采取的不同的选择而已。然而就是崔健对音乐采取的这种选择,所留下的作品,使得他具有了无人企及的历史地位。
我现在认为,对音乐从形式上进行定义命名来彼此区分,是极为肤浅的一种行为。就拿崔健的音乐来说,当他的作品的精神内核早已远远超越了从形式上去定义命名的,那么对他的音乐“风格”的称呼就仅仅是一种习惯性的名字而已了。纵然崔健在与大众进行交流时,仍然会使用“摇滚”这样的字眼,而这只是通俗语言所需,或是他自己也仍然处于惯性的对命名的使用中而已,但是,他近年的一篇访谈赫然写着“崔健:做自己的音乐,拒绝被标签”,以及客观上,他从新长征开始的作品,就从来都是他自己的风格。(我从来不认为一首歌曲中同时具有rock,funk,jazz,中国民乐之类的元素的影子,这首歌就可以被认为是由这些单独的元素组合而成,其实这样的逻辑犯了一个错,因为不同的“风格”融合在一起,它就已经是一种新的“风格”了。再本质一些,就拿人声歌曲来说,每个演唱者的嗓音都具有着独一无二的物理特征,即便一些人的声音听起来相似,但它终究是不同的,那么假如同一首歌,由不同的人演唱,也不就变成不同的“风格”了吗?这个时候,这样做的问题就暴露得非常明显了。)
那么这个时候如何去处理这样的状况?对我而言,只有具有音乐性的“东西”才能被称之音乐。所谓音乐性,即是动听的旋律与节奏之和,使用不同的技术表达着不同的情感。对于歌词人声音乐,那么歌词则单独又记载着人的思想与情感。那么对于所有的音乐构成的理想境界(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听众理解并产生共鸣),即表现为:所需要留下/被记住的“名字”不是“风格”的名字,而仅是音乐家的名字与作品的名字。所有的作品超越了“风格”的束缚而彼此之间变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