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媒体给予关注,事情的经过:谢文勤(妻表姐)于2015年6月份找我帮忙联系朋友(启佳)借款20万元,说在香河买房用,我作为中间人帮忙联系了朋友(启佳),同时朋友(启佳)也愿意借谢文勤20万元,在两人签订借条后朋友(启佳)告诉我这钱是他本人跟借贷公司借的,他本人(启佳)跟借贷公司签了借条而且把自己的车(奥迪A6)压给拉了借贷公司,并要求我也给他这份担保书,但是实际让我签的去欠条,因为是发小朋友我也没有在意(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5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4日,利息是每月3.5)直到2016年2月,谢文勤失联后,朋友(启佳)于2017年10月把我告上法庭,他诉讼的请求是我向他借款20万元,但实际借款人去谢文勤,希望媒体能对于此事给予关注及报道,告诫所有人不要再犯我这种错误了,也不要再做我这种傻事,别人借钱,我担着,别人挣钱,我还债。,,,,以上就是我的事迹和遭遇,再次谢谢媒体能给予关注,支持,传播,以此警戒大家,本人的事情于2018年7月3日在朝阳区亚运村法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