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农作物连续数十年的高产量,主要是依靠使用大剂量农药化肥来实现的,加之非法开垦的耕地也需要大量使用农药化肥。这样长时间、大剂量、超范围在耕地上使用农药化肥,不仅影响农作物的品质,还对全国宝贵的耕地、自然环境和动植物造成持久的药害,后患很大。因此,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农药化肥配给证制度,并要适当提高农药化肥的价格,逐步减少在耕地上农药化肥的用量,切实保护我们脆弱的生态环境。一是对农药化肥实行配给证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科学种植的标准,严格制定每亩耕地化肥农药的用量,发放购买农药化肥凭证。使农民土地证上有多少耕地,只能凭证购买一定标准量的农药化肥,不能过量购买和使用。这样可以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耕地使用农药化肥的数量,客观上能促进农民在种植农作物时,尽量多使用环保农家肥,逐步实现绿色种植,提高我国农作物的品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二是通过实行农药化肥配给证制度,能使不合法开垦的耕地无化肥农药可用,达到有效管控毁林毁草开荒行为,有利于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三是通过实行农药化肥配给证制度,可以从根本上防范耕地被掠夺性开发,防止耕地快速板结,促进宝贵的耕地永续利用。四是通过实行农药化肥配给证制度,能促进耕地的轮休轮耕政策的顺利实行,使宝贵的耕地实现休养生息。五是通过实行农药化肥配给证制度,不仅能提高农作物品质,还可以降低农作物秸秆整体产量,减少因秸秆焚烧产生的雾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