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金证明
A. 存款证明复印件(金额不少于8万元人民币,有效期需冻结到回国后3个月);
B. 活期存折或者储蓄卡最近半年的流水帐单,余额大于三万元,并加盖银行业务章(银行柜台办理);
C. 父母其他资产证明,房产证、车产证、股权证等一切可以证明经济情况的材料复印件(如果有的话,请尽可能多的提供这方面材料)。
十三,父母在职证明
父母单位所出具的在职收入证明原件,必须用公司抬头纸,有单位地址电话,有负责人签名和公章。(提供模板)
十四,父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
父母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五,特殊材料
如果申请人由单方父母抚养,则须提供父母的离婚材料以说明抚养权归属或父母一方的死亡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