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坑着太久,章节名字给忘了= =)
秋后,天高云淡。
在安邑前往洛水的官道上,有三万铁骑正浩浩荡荡向河西开赴。
魏国朝堂,在一片貌似激昂的声讨声中,派遣了最后一支精骑队伍,由丞相魏昂作为统帅赴河西迎击秦军。而十天前,老将军龙贾已经被魏昂先行派往河西驻守了。
战马嘶鸣旌旗烈烈,在广阔天地间延展开数里,原野上的风,带来远方大战在即的肃杀气息。
公子昂坐在车中,时不时接获斥候来报。魏国大丞相此时的心情比任何时候都要雀跃。也许十日,不,也许只要三日,三日后,他车中的侍女已经全部被换走,换成卫鞅,谄媚的匍匐在他的脚边,忍受着战败的屈辱向他俯首称臣。
他魏昂可不是饭桶,曾经多有功绩的他这些年来端坐庙堂早就让他腻味了,上将军庞绢战死,军权在握,眼下才是他一展长才的时候,也正好借由这一战确立他在军中的威信,并消弭两次大败仗给魏国留下的阴影。
谁说当世天下出将入相只有吴起?不久的将来,人们口耳相传的一定还会有他荷花公子魏昂的名字。
行军至离石要塞,公子昂下令歇兵扎营。下车后看了看要塞上如同石洞一般的简陋营地,他还是决定在要塞西门外扎下他的幕府大帐。
夜间痛痛快快沐浴清爽之后,裹着轻裘来到中军帐,听行军司马从龙贾军来的军报。
“秦君已于半月前秘密驻扎在洛水东岸的河谷地带,约有骑兵五万,领兵的是秦国的大良造………”
“废话!”魏昂打断他,“这些在本帅来河西之前就知道了,秦军要不是自不量力以卵击石,本帅我何必潜力迢迢跑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还有别的情报没有?”
“没……没有了。”
“下去下去!”魏昂辉辉手,“回来!传我的令,命龙贾部不得擅自出营,河西守军调做后军,不得有误。”
“嗨!”行军司马得令出帐,驰往河西军营去了。
处理完军务,入座开饭。一名美艳得侍女端着一鼎麋鹿肉进来,落座魏昂身边,给他爵中斟上宋国米酒,盘中添上切块的大梁酥饼,如此一顿吃食,看似普通,实则得来不易。莫说在军中,便是在安邑也不是常常能吃到得的,这相当于一个中等官吏一个月的薪俸。
公子昂搂过身边奉酒的美貌侍女,那是夫人特地给他挑了来的欧无,雪肤冰肌,散发着如同那鼎中麋鹿肉一般的诱人香气。尤物媚眼如丝,柔若无骨,侧身躺进魏昂的怀中娇吟。女人哪女人,天生就是英雄与功业的附庸!即日与秦军一战,我魏昂力挽狂澜,建立不世功业,一个侍女算什么,魏王的狐姬又算得了什么!便是那向来目高于顶的卫鞅,届时一样可以任我鱼肉…………
思及此,魏昂登时觉得燥热起来,放手与那侍女纠缠厮磨………
正性致高昂处,中军司马来报,秦军主帅书信一封。
公子昂一听“秦军主帅”,硬生生停下手边活计,说“赶紧呈上来!”
展开薄薄一张羊皮卷,笔迹尤新,魏昂再不看那侍女一眼,挥退下去。
信中言说:当年离开安邑,未及向公子拜别,甚感遗憾,想与叙旧,不知公子意下如何。落款的印旁有个“鞅”字。
魏昂触摸着那个字,心情不由大悦,忽而觉得多年的念想竟然有了着落。堂堂魏国的大丞相竟如一个不更事的情窦初开的傻小子似的脸上笑开了花。
次日,魏昂赴宴,往洛水西岸而去,起行前安插好一切接应事宜,并加派人马,预备伏击。
魏昂再三明令:“抓活的,记住,我要活的卫鞅!”
开阔的道口,一片祥和的雅乐声中,魏国的先锋铁骑浩浩荡荡向西岸进发。魏昂老远就瞧见了秦国的“卫”字军旗(………哇靠!然后就穿越鸟,公子昂同学携手卫青同学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哈密我是瓜…………)
(坑着太久,章节名字给忘了= =)
秋后,天高云淡。
在安邑前往洛水的官道上,有三万铁骑正浩浩荡荡向河西开赴。
魏国朝堂,在一片貌似激昂的声讨声中,派遣了最后一支精骑队伍,由丞相魏昂作为统帅赴河西迎击秦军。而十天前,老将军龙贾已经被魏昂先行派往河西驻守了。
战马嘶鸣旌旗烈烈,在广阔天地间延展开数里,原野上的风,带来远方大战在即的肃杀气息。
公子昂坐在车中,时不时接获斥候来报。魏国大丞相此时的心情比任何时候都要雀跃。也许十日,不,也许只要三日,三日后,他车中的侍女已经全部被换走,换成卫鞅,谄媚的匍匐在他的脚边,忍受着战败的屈辱向他俯首称臣。
他魏昂可不是饭桶,曾经多有功绩的他这些年来端坐庙堂早就让他腻味了,上将军庞绢战死,军权在握,眼下才是他一展长才的时候,也正好借由这一战确立他在军中的威信,并消弭两次大败仗给魏国留下的阴影。
谁说当世天下出将入相只有吴起?不久的将来,人们口耳相传的一定还会有他荷花公子魏昂的名字。
行军至离石要塞,公子昂下令歇兵扎营。下车后看了看要塞上如同石洞一般的简陋营地,他还是决定在要塞西门外扎下他的幕府大帐。
夜间痛痛快快沐浴清爽之后,裹着轻裘来到中军帐,听行军司马从龙贾军来的军报。
“秦君已于半月前秘密驻扎在洛水东岸的河谷地带,约有骑兵五万,领兵的是秦国的大良造………”
“废话!”魏昂打断他,“这些在本帅来河西之前就知道了,秦军要不是自不量力以卵击石,本帅我何必潜力迢迢跑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还有别的情报没有?”
“没……没有了。”
“下去下去!”魏昂辉辉手,“回来!传我的令,命龙贾部不得擅自出营,河西守军调做后军,不得有误。”
“嗨!”行军司马得令出帐,驰往河西军营去了。
处理完军务,入座开饭。一名美艳得侍女端着一鼎麋鹿肉进来,落座魏昂身边,给他爵中斟上宋国米酒,盘中添上切块的大梁酥饼,如此一顿吃食,看似普通,实则得来不易。莫说在军中,便是在安邑也不是常常能吃到得的,这相当于一个中等官吏一个月的薪俸。
公子昂搂过身边奉酒的美貌侍女,那是夫人特地给他挑了来的欧无,雪肤冰肌,散发着如同那鼎中麋鹿肉一般的诱人香气。尤物媚眼如丝,柔若无骨,侧身躺进魏昂的怀中娇吟。女人哪女人,天生就是英雄与功业的附庸!即日与秦军一战,我魏昂力挽狂澜,建立不世功业,一个侍女算什么,魏王的狐姬又算得了什么!便是那向来目高于顶的卫鞅,届时一样可以任我鱼肉…………
思及此,魏昂登时觉得燥热起来,放手与那侍女纠缠厮磨………
正性致高昂处,中军司马来报,秦军主帅书信一封。
公子昂一听“秦军主帅”,硬生生停下手边活计,说“赶紧呈上来!”
展开薄薄一张羊皮卷,笔迹尤新,魏昂再不看那侍女一眼,挥退下去。
信中言说:当年离开安邑,未及向公子拜别,甚感遗憾,想与叙旧,不知公子意下如何。落款的印旁有个“鞅”字。
魏昂触摸着那个字,心情不由大悦,忽而觉得多年的念想竟然有了着落。堂堂魏国的大丞相竟如一个不更事的情窦初开的傻小子似的脸上笑开了花。
次日,魏昂赴宴,往洛水西岸而去,起行前安插好一切接应事宜,并加派人马,预备伏击。
魏昂再三明令:“抓活的,记住,我要活的卫鞅!”
开阔的道口,一片祥和的雅乐声中,魏国的先锋铁骑浩浩荡荡向西岸进发。魏昂老远就瞧见了秦国的“卫”字军旗(………哇靠!然后就穿越鸟,公子昂同学携手卫青同学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哈密我是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