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盐吃对了么?
疑问一:大连属于缺碘地区吗?
市卫计委回复,《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
危害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缺碘地区销售的碘盐必须达到规定的含碘量,禁止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缺碘地区食用盐市场”“对碘缺乏病地区必须供应加碘食用盐。未经加碘的食用盐,不得进入碘缺乏病地区食用盐市场”。“为防治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应当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盐”。
根据原省卫生厅、省防治地方病办公室及省盐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宁省饮用水中不含碘,辽宁不存在高碘地区,除长海县外,其他市、县(市、区)均为缺碘地区。”根据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数据,2016年我市儿童的尿碘为中位数180.6μg/L,说明大众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范围,但孕妇人群的尿碘中位数为135μg/L,也就是说孕妇人群面临碘营养不足的风险。
据了解,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几乎都缺碘,大连地区也是如此,尤其山区、丘陵、河谷地带、荒漠化地区和河流冲刷地区缺碘较为严重。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目前,我省要求供应两种碘浓度的食盐,分别是碘含量25mg/kg(±30%)的普通碘盐和30mg/kg(±30%)的孕妇专用盐,孕妇人群应选择后者。通过调查发现,我市孕妇家庭大部分选择的仍旧是普通食盐,孕妇由于特殊的生理状况,需要摄入的碘营养要高于普通人群,而孕妇专用盐的碘含量比普通碘盐高20%,能更好的满足孕妇对碘营养的需要。如果因为自身原因需要限盐,应该按照常吃、微量的原则,在日常饮食中补充碘营养,可以适当增加海带、紫菜等海藻类富碘食品的摄入,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碘营养,降低碘缺乏的危险。
疑问二:多吃海产品就不缺碘吗?
有人认为大连海产品众多,常吃海产品就不用吃碘盐了。其实这一想法存在着误区。大连地区从自然环境来讲,也属于碘缺乏地区。而海产品中只有海带、紫菜等海藻以及贝类含碘量较高,其它海鱼等碘量跟禽畜肉类含碘量相差不大,起不到明显补碘作用。2009年,原卫生部在福建、上海、浙江、辽宁等4省(市)开展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大连市作为辽宁省调查市之一也参加了调查活动。结果显示,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在沿海地区居民中的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很低,居民膳食碘摄入来源于这类食物所占的比例相应很低。沿海地区在未考虑烹调损失的情况下,膳食中的碘84.2%来自于加碘食盐,来自于各类食物的碘仅占13.1% (其中海带、紫菜和海鱼共占2.1%),来自于饮用水的碘占2.7%。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低于推荐摄入量,居民碘缺乏的风险很大,其中沿海人群因摄盐量比内陆少,孕妇碘缺乏的风险更大。因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大连人作为沿海地区的居民也需要普及加碘食盐,以保证居民的碘摄入,降低碘缺乏的风险。
疑问三:甲状腺疾病与吃碘盐有关吗?
市卫计委答复,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每年体检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不少人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有甲状腺结节,便轻信一些网络的传言,把矛头指向了碘盐,其实这一看法也存在着误区。的确,随着彩超在体检中大量使用,它对甲状腺疾病的检出率很高。甲状腺疾病包括甲状腺结节在各个年龄段的男女人群中均可见到,发病率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女性多发,这是比较普遍的规律。产生甲状腺结节的诱因有很多,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是和补碘有关的。比如抽烟喝酒、吃油炸食品、焗油等都有可能导致甲状腺结节甚至甲状腺癌,此外,PM2.5超标、尾气污染等环境因素也可能是诱因。
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表明食用碘盐或碘摄入量增加与甲状腺癌的发生相关。
近年来,全球主要国家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摄入量是增加、稳定或下降,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增加,并且主要以直径小于1厘米的微小癌增加为主。当前甲状腺癌的“流行”部分归因于甲状腺筛查,并与高分辨率彩超的广泛应用而产生的对隐匿癌或微小癌的过度诊断相关。其实,甲状腺微小癌在人群中患病率较高,隐匿性大且不易被发现,可能陪伴终身。据很多发达国家的尸检报告,生前未被发现的甲状腺癌患病率高达5.6%~35.6%,其中微小癌占到67%。相当一部分甲状腺微小癌具有惰性进展特点,恶性度低,愈后良好。患者要听从临床医生要求,进行正确治疗或跟踪观察。记者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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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碘盐的购买程序
从市经信委了解,我市目前流通三种食盐:普通碘盐(盐碘含量为25mg/kg±30%)、孕妇专用碘盐(盐碘含量为30mg/kg±30%)和无碘盐。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原市卫生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的通告》,要求市民在购买无碘盐时,须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本人不适宜食用碘盐的疾病诊断证明购买。
疑问一:大连属于缺碘地区吗?
市卫计委回复,《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
危害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缺碘地区销售的碘盐必须达到规定的含碘量,禁止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缺碘地区食用盐市场”“对碘缺乏病地区必须供应加碘食用盐。未经加碘的食用盐,不得进入碘缺乏病地区食用盐市场”。“为防治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应当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盐”。
根据原省卫生厅、省防治地方病办公室及省盐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宁省饮用水中不含碘,辽宁不存在高碘地区,除长海县外,其他市、县(市、区)均为缺碘地区。”根据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数据,2016年我市儿童的尿碘为中位数180.6μg/L,说明大众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范围,但孕妇人群的尿碘中位数为135μg/L,也就是说孕妇人群面临碘营养不足的风险。
据了解,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几乎都缺碘,大连地区也是如此,尤其山区、丘陵、河谷地带、荒漠化地区和河流冲刷地区缺碘较为严重。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目前,我省要求供应两种碘浓度的食盐,分别是碘含量25mg/kg(±30%)的普通碘盐和30mg/kg(±30%)的孕妇专用盐,孕妇人群应选择后者。通过调查发现,我市孕妇家庭大部分选择的仍旧是普通食盐,孕妇由于特殊的生理状况,需要摄入的碘营养要高于普通人群,而孕妇专用盐的碘含量比普通碘盐高20%,能更好的满足孕妇对碘营养的需要。如果因为自身原因需要限盐,应该按照常吃、微量的原则,在日常饮食中补充碘营养,可以适当增加海带、紫菜等海藻类富碘食品的摄入,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碘营养,降低碘缺乏的危险。
疑问二:多吃海产品就不缺碘吗?
有人认为大连海产品众多,常吃海产品就不用吃碘盐了。其实这一想法存在着误区。大连地区从自然环境来讲,也属于碘缺乏地区。而海产品中只有海带、紫菜等海藻以及贝类含碘量较高,其它海鱼等碘量跟禽畜肉类含碘量相差不大,起不到明显补碘作用。2009年,原卫生部在福建、上海、浙江、辽宁等4省(市)开展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大连市作为辽宁省调查市之一也参加了调查活动。结果显示,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在沿海地区居民中的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很低,居民膳食碘摄入来源于这类食物所占的比例相应很低。沿海地区在未考虑烹调损失的情况下,膳食中的碘84.2%来自于加碘食盐,来自于各类食物的碘仅占13.1% (其中海带、紫菜和海鱼共占2.1%),来自于饮用水的碘占2.7%。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低于推荐摄入量,居民碘缺乏的风险很大,其中沿海人群因摄盐量比内陆少,孕妇碘缺乏的风险更大。因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大连人作为沿海地区的居民也需要普及加碘食盐,以保证居民的碘摄入,降低碘缺乏的风险。
疑问三:甲状腺疾病与吃碘盐有关吗?
市卫计委答复,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每年体检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不少人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有甲状腺结节,便轻信一些网络的传言,把矛头指向了碘盐,其实这一看法也存在着误区。的确,随着彩超在体检中大量使用,它对甲状腺疾病的检出率很高。甲状腺疾病包括甲状腺结节在各个年龄段的男女人群中均可见到,发病率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女性多发,这是比较普遍的规律。产生甲状腺结节的诱因有很多,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是和补碘有关的。比如抽烟喝酒、吃油炸食品、焗油等都有可能导致甲状腺结节甚至甲状腺癌,此外,PM2.5超标、尾气污染等环境因素也可能是诱因。
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表明食用碘盐或碘摄入量增加与甲状腺癌的发生相关。
近年来,全球主要国家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摄入量是增加、稳定或下降,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增加,并且主要以直径小于1厘米的微小癌增加为主。当前甲状腺癌的“流行”部分归因于甲状腺筛查,并与高分辨率彩超的广泛应用而产生的对隐匿癌或微小癌的过度诊断相关。其实,甲状腺微小癌在人群中患病率较高,隐匿性大且不易被发现,可能陪伴终身。据很多发达国家的尸检报告,生前未被发现的甲状腺癌患病率高达5.6%~35.6%,其中微小癌占到67%。相当一部分甲状腺微小癌具有惰性进展特点,恶性度低,愈后良好。患者要听从临床医生要求,进行正确治疗或跟踪观察。记者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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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碘盐的购买程序
从市经信委了解,我市目前流通三种食盐:普通碘盐(盐碘含量为25mg/kg±30%)、孕妇专用碘盐(盐碘含量为30mg/kg±30%)和无碘盐。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原市卫生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的通告》,要求市民在购买无碘盐时,须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本人不适宜食用碘盐的疾病诊断证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