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及站点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月28日官网发布消息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和涉及人员安置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7〕7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7年5月1日零时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不包括BOT 等经营性未到期二级收费公路和一级一幅公路。现将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项目及站点公告如下: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内蒙古自治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级站点表
管理归属呼和浩特(1个)
管理归属包头市(5个)
管理归属呼伦贝尔(12个)
管理归属兴安盟(4个)
管理归属通辽市(10个)
管理归属赤峰市(15个)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月28日官网发布消息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和涉及人员安置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7〕7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7年5月1日零时起取消全区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不包括BOT 等经营性未到期二级收费公路和一级一幅公路。现将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项目及站点公告如下: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内蒙古自治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级站点表
管理归属呼和浩特(1个)
管理归属包头市(5个)
管理归属呼伦贝尔(12个)
管理归属兴安盟(4个)
管理归属通辽市(10个)
管理归属赤峰市(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