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北省康保县政府领导的信 :
我们是河北省康保 县易地扶贫搬迁户 ,特向县政府反映村民搬迁意愿如下 。
事实与理由
一、2016年《康保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意向确认书》在政府主导、村民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一致,将所有村民搬迁至县城医院东侧 ,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现代化高标准小区 。
二、2017年康保县政府无故推翻了2016年《康保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意向确认书》方案 ,将53个村数万人安置到所谓的“中心村”,违背了广大村民意愿,此举从土地方面降低了成本,但村民享受补贴资金与房屋面积不变,改变搬迁地址, 村民没体现出任何优越性和优惠条件,从实际意义上对搬迁户生产和生活不但没起到明显改善反而带来诸多不便,更不利于就业、就学、就医,失去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意义,之所以,严重的损害了村民利益 。
三、康保县政府违背了《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主体地位,不搞强迫命令,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在自愿的基础上应搬尽搬,稳定脱贫和谐搬迁。之所以,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康保 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强烈要求康保县政府纠正“中心村”的错误方案,按照《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恢复《康保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意向确认书》方案 ,并希望康保县政府要站在村民的角度周全慎重考虑,认真分析论证,体察村民搬迁后的实际困难和真实意图,国家投资大量的财力物力一定要落到实处体现价值观,使广大搬迁户迁入新居有着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机会,让村民既能打工又不耽误务农两者兼顾,真真体现出易地扶贫搬迁的优越性, 使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有序进行 , 全部实现稳定脱贫,和谐搬迁,使广大搬迁户安居乐业,消除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带来不稳定因素或严重后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
2017年3 月19日
我们是河北省康保 县易地扶贫搬迁户 ,特向县政府反映村民搬迁意愿如下 。
事实与理由
一、2016年《康保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意向确认书》在政府主导、村民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一致,将所有村民搬迁至县城医院东侧 ,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现代化高标准小区 。
二、2017年康保县政府无故推翻了2016年《康保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意向确认书》方案 ,将53个村数万人安置到所谓的“中心村”,违背了广大村民意愿,此举从土地方面降低了成本,但村民享受补贴资金与房屋面积不变,改变搬迁地址, 村民没体现出任何优越性和优惠条件,从实际意义上对搬迁户生产和生活不但没起到明显改善反而带来诸多不便,更不利于就业、就学、就医,失去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意义,之所以,严重的损害了村民利益 。
三、康保县政府违背了《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主体地位,不搞强迫命令,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在自愿的基础上应搬尽搬,稳定脱贫和谐搬迁。之所以,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康保 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强烈要求康保县政府纠正“中心村”的错误方案,按照《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恢复《康保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意向确认书》方案 ,并希望康保县政府要站在村民的角度周全慎重考虑,认真分析论证,体察村民搬迁后的实际困难和真实意图,国家投资大量的财力物力一定要落到实处体现价值观,使广大搬迁户迁入新居有着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机会,让村民既能打工又不耽误务农两者兼顾,真真体现出易地扶贫搬迁的优越性, 使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有序进行 , 全部实现稳定脱贫,和谐搬迁,使广大搬迁户安居乐业,消除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带来不稳定因素或严重后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
2017年3 月19日